导读:赛维时代:关于向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证券代码:301381证券简称:赛维时代公告编号:2026-064
赛维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2026年9月11日?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数量:398.52万股?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价格:
11.34元/股(调整后)?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赛维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公司于2026年9月1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以2026年9月11日为首次授予日,以11.34元/股的授予价格向367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授予
398.52万股限制性股票。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简述
2026年
月
日公司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激励计划》及其摘要,主要内容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的股票来源
本激励计划采用的激励工具为限制性股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于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和/或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二)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 姓名 | 国籍 | 职务 | 获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万股) | 占本激励计划拟授出全部权益数量的比例 | 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日股本总额的比例 |
| 陈晓兰 | 中国 | 职工董事 | 10.12 | 2.46% | 0.02% |
| 林文佳 | 中国 | 财务负责人 | 9.59 | 2.33% | 0.02% |
| 张爱宁 | 中国 | 董事会秘书 | 9.59 | 2.33% | 0.02% |
| 欧越 | 中国 | 副总经理 | 9.59 | 2.33% | 0.02% |
| JIANGUOPENG | 美国 | 中级管理人员 | 0.97 | 0.24% | 0.00% |
| 其他中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以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共计362人) | 358.66 | 87.14% | 0.88% | ||
| 预留 | 13.06 | 3.17% | 0.03% | ||
| 合计 | 411.58 | 100.00% | 1.01% | ||
注: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以上百分比结果四舍五入所致。
(三)本激励计划的归属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授予日起12个月后,且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的交易日,且在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对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票有限制的期间内不得归属。
在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上述期间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激励对象归属限制性股票时应当符合修改后的《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 首次归属安排 | 归属时间 | 归属比例 |
| 第一个归属期 |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30% |
| 第二个归属期 |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30% |
| 第三个归属期 |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40% |
若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在2026年
月
日前(含)授予,则预留授予部分各个批次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与首次授予部分一致;若预留授予部分在2026年
月
日后授予,则预留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各个批次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如下表:
| 预留归属安排 | 归属时间 | 归属比例 |
| 第一个归属期 | 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50% |
| 第二个归属期 | 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50% |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归属条件未成就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期归属,由公司按本激励计划的规定作废失效。在满足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后,公司将统一办理满足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
(四)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在2026年-2028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归属条件之一。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 归属期 | 对应考核年度 | 业绩考核目标 | |
|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若预留部分在2026年9月30日前(含)授予) | 第一个归属期 | 2026年 | 以2025年公司净利润为基数,2026年增长率不低于30% |
| 第二个归属期 | 2027年 | 以2025年公司净利润为基数,2027年增长率不低于60% | |
| 第三个归属期 | 2028年 | 以2025年公司净利润为基数,2028年增长率不低于95% | |
|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若预留部分在2026年9月30日后授予) | 第一个归属期 | 2027年 | 以2025年公司净利润为基数,2027年增长率不低于60% |
| 第二个归属期 | 2028年 | 以2025年公司净利润为基数,2028年增长率不低于95% | |
注:上述“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但剔除本次及其他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归属期内,公司为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事宜。若各归属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全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五)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评价结果分为“卓越”、“超出期望”、“符合预期”、“未及预期/不及格”四个档次,对应的个人层归属比例如下所示:
| 年度考核结果 | 卓越 | 超出期望 | 符合预期 | 未及预期/不及格 |
|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 100% | 100% | 85% | 0% |
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激励对象考核当年因个人层面绩效考核原因不能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作废失效。
二、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6年8月2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2、2026年8月27日至2026年9月5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系统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6年9月8日,公司对《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进行了披露。
3、2026年9月11日,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6年9月1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调整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及首次授予的授予安排进行了核实,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授予符合授予条件情况的说明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本激励计划中的规定,激励对象只有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才能获授限制性股票: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情形;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认为公司及本次获授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均未发生或不属于上述两条中任一情况。综上所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可获授限制性股票。
四、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情况
1、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2026年9月11日
2、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数量:398.52万股
3、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人数:367名
4、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价格:11.34元/股
5、限制性股票的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和/或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6、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 姓名 | 国籍 | 职务 | 获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万股) | 占本激励计划拟授出全部权益数量的比例 | 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日股本总额的比例 |
| 陈晓兰 | 中国 | 职工董事 | 10.12 | 2.46% | 0.02% |
| 林文佳 | 中国 | 财务负责人 | 9.59 | 2.33% | 0.02% |
| 张爱宁 | 中国 | 董事会秘书 | 9.59 | 2.33% | 0.02% |
| 欧越 | 中国 | 副总经理 | 9.59 | 2.33% | 0.02% |
| JIANGUOPENG | 美国 | 中级管理人员 | 0.97 | 0.24% | 0.00% |
| 其他中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以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共计362人) | 358.66 | 87.14% | 0.88% | ||
| 合计 | 398.52 | 96.83% | 0.98% | ||
注: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以上百分比结果四舍五入所致。
五、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股权激励计划差异情况
鉴于公司2026年
月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公司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具体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406,484,93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2.5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101,621,234.50元(含税),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公司已于2026年
月
日实施完毕上述权益分派。根据《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应对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部分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后的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价格为:
11.59-0.25=11.34元/股。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根据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本次调整无
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六、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七、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5%以上股东的,在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份情况的说明
经公司自查,参与本激励计划的董事及持股5%以上股东共青城众腾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陈晓兰女士、高级管理人员林文佳女士、欧越先生在首次授予日前6个月,因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完成归属登记导致股份变动,除此之外,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八、激励对象认购限制性股票及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资金安排
激励对象认购限制性股票及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资金全部自筹,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依本激励计划获取有关权益提供贷款、为其贷款提供担保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损害公司利益。
九、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一)按照财政部会计司《股份支付准则应用案例――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案例解释,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股份支付费用参照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计量。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公司选择Black-Scholes模型计算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并于2026年9月11日用该模型对首次授予的398.52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测算。具体参数选取如下:
1、标的股价:22.60元/股(2026年9月11日公司首次授予日收盘价);
2、有效期分别为:1年、2年、3年(首次授予日至每期首个归属日的期限);
3、历史波动率:22.96%、26.17%、24.54%(采用深证综指对应期限的年化波动率);
4、无风险利率:1.2302%、1.2421%、1.2506%(分别采用中债国债1年期、2年期、3年期的到期收益率)。
(二)预计本计划实施对各期经营业绩的影响
公司按照会计准则及相关估值工具确定首次授予日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并最终确认本激励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该等费用将在本激励计划的实施过程中按照归属比例进行分期确认,且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根据中国会计准则要求,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398.52万股限制性股票对各期会计成本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 限制性股票数量(万股) | 预计摊销的总费用(万元) | 2026年(万元) | 2027年(万元) | 2028年(万元) | 2029年(万元) |
| 398.52 | 4,629.56 | 670.72 | 2,342.15 | 1,146.65 | 470.03 |
注:
1.上述费用为预测成本,实际成本与实际授予价格、授予日、授予日收盘价、授予数量及对可归属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相关;
2.提请股东注意上述股份支付费用可能产生的摊薄影响;3.上述摊销费用预测对公司经营业绩的最终影响以会计师所出的审计报告为准;4.上表中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本激励计划的成本将在成本费用中列支。公司以目前信息估计,在不考虑本激励计划对公司业绩的正向作用情况下,本激励计划成本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考虑到本激励计划对公司经营发展产生的正向作用,由此激发核心员工的积极性,提高经营效率,降低经营成本,本激励计划将对公司长期业绩提升发挥积极作用。
十、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根据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调整及授予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的原因、调整方法及调整后的授予价格均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本次授予的人数、数量、价格及授予日的确定均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和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存在上述不能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满足。公司已按照《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及《激励计划》的规定履行了现阶段应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尚需按照上述规定履行后续的信息披露义务。
十一、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法律意见书》;特此公告。
赛维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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