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中金辐照: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962证券简称:中金辐照公告编号:2026-096
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9月14日(星期一)下午14:30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9月14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9月14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9月14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深圳市罗湖区东晓街道绿景社区布吉路1028号中设广场B栋19层(1915室)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方中华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62人,代表股份152,866,96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903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3人,代表股份152,229,01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662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9人,代表股份637,94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16%。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61人,代表股份9,767,02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99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2人,代表股份9,129,07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58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59人,代表股份637,94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16%。
3.公司董事、董事候选人、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
1.01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52,593,4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11%;反对268,4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56%;弃权5,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9,493,4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1993%;反对268,4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485%;弃权5,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22%。
表决结果:通过。
1.02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52,593,4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11%;反对268,4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56%;弃权5,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9,493,4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1993%;反对268,4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485%;弃权5,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522%。表决结果:通过。
1.03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总表决情况:同意152,593,4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11%;反对268,4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56%;弃权5,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9,493,4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1993%;反对268,4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485%;弃权5,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22%。表决结果:通过。
1.04关于修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52,593,4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11%;反对268,4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56%;弃权5,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9,493,4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1993%;反对268,4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485%;弃权5,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22%。
表决结果:通过。
2.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表决分类 | 同意 | 表决结果 | |
| 股数(股) | 比例 | ||||
| 2.01 | 关于选举方中华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总表决情况 | 152,316,191 | 99.6397% | 当选 |
|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 9,216,253 | 94.3609% | |||
| 2.02 | 关于选举李春海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总表决情况 | 152,316,183 | 99.6397% | 当选 |
|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 9,216,245 | 94.3608% | |||
| 2.03 | 关于选举程国江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总表决情况 | 152,266,181 | 99.6070% | 当选 |
|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 9,166,243 | 93.8489% | |||
| 2.04 | 关于选举陈小竹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总表决情况 | 152,316,181 | 99.6397% | 当选 |
|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 9,216,243 | 94.3608% | |||
| 2.05 | 关于选举刘炜明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总表决情况 | 152,316,181 | 99.6397% | 当选 |
|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 9,216,243 | 94.3608% | |||
3.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表决分类 | 同意 | 表决结果 | |
| 股数(股) | 比例 | ||||
| 3.01 | 关于选举郁红 | 总表决情况 | 152,316,187 | 99.6397% | 当选 |
| 祥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 9,216,249 | 94.3608% | ||
| 3.02 | 关于选举罗景庭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总表决情况 | 152,316,182 | 99.6397% | 当选 |
|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 9,216,244 | 94.3608% | |||
| 3.03 | 关于选举汝毅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总表决情况 | 152,316,182 | 99.6397% | 当选 |
|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 9,216,244 | 94.3608% |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北京嘉润(深圳)律师事务所李琳律师、许允鹏律师到会见证了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嘉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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