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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维时代:关于调整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导读:赛维时代:关于调整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赛维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赛维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会的授权,公司于2026 年9 月11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调整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同意公司将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6 年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 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11.59 元/股调整为11.34 元/股。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1、2026 年8 月25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 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2、2026 年8 月27 日至2026 年9 月5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 对象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系统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6 年9 月8 日, 公司对《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 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进行了披露。

3、2026 年9 月11 日,公司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通过《关于< 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 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2026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6 年9 月11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调整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2026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 次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及首次授予的授予安排进行了核实,并出具了核查意 见。

二、调整事由及调整结果

(一)调整事由

鉴于公司2026年8月2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关于公司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具体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 406,484,93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50元(含税), 共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101,621,234.50元(含税),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不送红股。公司已于2026年9月10日实施完毕上述权益分派。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6年激励计划》”) 的相关规定,公司应对2026年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部分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二)调整结果

派息的调整方法: (P=P_{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公司股票票面金额。

调整后的2026年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价格为: (11.59-0.25=11.34元/股)

根据公司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本次调整属于授权范围内事项, 无需再次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对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激 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 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本次调整合法、有效。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经审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2026

年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调整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价格。

五、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根据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截至本法律意 见书出具日,本次调整及授予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 《上市规则》《监管指南》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的原因、调整 方法及调整后的授予价格均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及《激 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 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本次授予的人数、数量、价格及授 予日的确定均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及《激励计划》的相 关规定,公司和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存在上述不能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激励 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满足。公司已按照《管理办法》《上市 规则》《监管指南》及《激励计划》的规定履行了现阶段应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 尚需按照上述规定履行后续的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赛维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9 月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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