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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胜科技: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信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导读:信胜科技: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信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信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

的核查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浙江信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胜科技”或“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号――募集资金管理》等有关规定,对信胜科技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浙江信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申请于2026年

日经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审核同意,并由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在2026年

日出具《关于同意浙江信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1634号)。2026年

日,北京证券交易所出具《关于同意浙江信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函》(北证函[2026]893号),公司股票于2026年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普通股36,000,000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14.3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516,6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67,244,700.0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49,355,300.00元。募集资金已于2026年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6]第ZF11149号)。

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由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招股说明书》,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总投资金额(万元)募集资金拟投入(万元)
1年产11,000台(套)刺绣机机架建设项目24,951.9124,951.91
2年产33万套刺绣机零部件建设项目7,373.877,373.87
3信胜科技信息化系统升级建设项目5,533.345,533.34
4信胜科技研发中心建设项目2,076.412,076.41
5补充流动资金项目5,000.005,000.00
合计44,935.5344,935.53

三、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情况

(一)年产11,000台(套)刺绣机机架建设项目

公司募投项目“年产11,000台(套)刺绣机机架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控股子公司诸暨信胜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胜机械”),为确保募投项目顺利实施,公司拟使用不超过24,951.91万元的募集资金向信胜机械提供有偿借款,借款利率为借款之日当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五年期以上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上浮20%计算并加计增值税及附加,并且自LPR调整的下个周期首月的借款对应日起,按调整后相应期限档次的基准利率确定新的借款利率。

(二)年产33万套刺绣机零部件建设项目

公司募投项目“年产33万套刺绣机零部件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控股子公司诸暨市信顺精密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顺精密”),为确保募投项目顺利实施,公司拟使用不超过7,373.87万元的募集资金向信顺精密提供借款,借款利率为借款之日当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五年期以上贷款市场

报价利率(LPR)上浮20%计算并加计增值税及附加,并且自LPR调整的下个周期首月的借款对应日起,按调整后相应期限档次的基准利率确定新的借款利率。

本次借款仅用于前述募投项目的实施,不得用作其他用途。为加强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和管理,信胜机械、信顺精密已分别开立募集资金专户。

四、本次提供借款的对象基本情况

(一)诸暨信胜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诸暨信胜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建成

注册资本:5,312.50万元

实缴资本:5,312.50万元

成立日期:2017年8月10日

注册地址:浙江省诸暨市陶朱街道千禧路20号

主营业务:电脑刺绣机所用机架、方管等部件的生产与销售

股权结构:浙江信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69.18%,李建成持股20.00%,宁波融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10.82%

(二)诸暨市信顺精密机械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诸暨市信顺精密机械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益顺

注册资本:1,500.00万元

实缴资本:1,5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23年1月17日

注册地址:浙江省绍兴市诸暨市浣东街道李村二村李三自然村140号主营业务:电脑刺绣机零部件精加工股权结构:浙江信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70.00%,诸暨市顺达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持股30.00%

五、本次提供借款对公司的影响本次将募集资金以提供借款方式投入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是基于募投项目实施的需要,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和项目建设内容,不会对项目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用途等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本次提供借款后的募集资金管理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信胜机械、信顺精密已分别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公司、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四方监管协议》。本次提供借款资金将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项管理。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公司于2026年9月1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并于2026年9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实

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国信证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将募集资金以提供借款方式投入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是基于募投项目实施的需要,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和项目建设内容,不会对项目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信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陈航飞刘飞翔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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