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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劲刚: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

导读:新劲刚: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

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 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6 年8 月27 日,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 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并于2026 年8 月28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 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 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 “《监管指南第1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深圳”)查询,公司对2026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 开披露前6 个月内(即2026 年2 月28 日至2026 年8 月27 日,以下简称“自查 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及程序

1.核查对象为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

2.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登深圳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 认,并由中登深圳出具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和《股东 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说明

根据中登深圳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和《股东 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自查期间,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 的行为。

三、结论意见

综上,在本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6 个月内,未发现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 情人利用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交易或泄露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 情形。所有核查对象均符合《管理办法》《监管指南第1 号》的相关规定,不存 在内幕交易行为。

四、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2、《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特此公告。

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9 月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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