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韵达股份: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韵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韵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于2026 年9 月11 日以电子邮件和书面方式通知各位董事,会议于2026 年9 月 14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进行。会议应出席的董事9 人,实际出席的董事9 人。 会议由董事长聂腾云先生召集,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 召集、召开程序和审议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性规章、规范性文件及《韵达控股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 年员工 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联董事符勤回避表决。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充分调动员 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升公司的吸引力和凝聚力,实现公司健康、稳定、可持 续发展,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 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订公司《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
公司董事符勤先生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回避本议案的表决。
本议案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聘请的律师对此发表了相关意 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以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 年员工 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联董事符勤回避表决。
为规范公司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 《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和要求,制定公司《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公司董事符勤先生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回避本议案的表决。
本议案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聘请的律师对此发表了相关意 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3、以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 授权董事会办理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关联董事符勤回避表 决。
为保证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员 工持股计划的相关具体事宜,具体授权事项如下:
(1)授权董事会负责拟定和修订本次员工持股计划;
(2)授权董事会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包括但不限于提名管理委员会委 员候选人;
(3)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和终止,包括但不限于按照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约定取消计划持有人的资格、增加持有人、持有人份额变动、 已故持有人的继承事宜,持有人出资方式、持有人个人出资上限变更事宜,提前 终止本次员工持股计划;
(4)授权董事会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和提前终止作出决定;
(5)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若在实施期限内相关法律、 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授权董事会按照新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对本次员工 持股计划做出相应调整;
(6)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购买股票的过户、登记、锁定、 解锁以及分配的全部事宜;
(7)授权董事会将员工放弃认购的权益份额重新分配给符合条件的员工, 并同意董事会将该等事宜授权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管理委员会设立前)、管理 委员会依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约定办理;
(8)授权董事会拟定、签署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协议文件;
(9)授权董事会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作出解释;
(10)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 明确规定需由股东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完毕之日内有 效。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员工 持股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 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公司董事符勤先生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回避本议案的表决。
本议案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 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相关公告。
4、以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 所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 年度财务报表 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与其签署相关协议并根 据行业标准和公司审计工作的实际情况决定其报酬。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相关公告。
5、以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统一注册发 行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为进一步拓宽公司的融资渠道,降低财务成本,优化公司债务结构,满足公 司经营发展需要,根据《公司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 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统一注册
债务融资工具,规模不超过30 亿元(含30 亿元)。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 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与本次注册发行债务融资工具有关的一切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6、以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6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于2026 年9 月30 日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公司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决议;
3、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决议;
4、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韵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员工持股 计划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韵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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