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沃顿科技:2026年半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导读:沃顿科技:2026年半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沃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半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一)沃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度股东 会已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2026 年中期分红相关事项,2026 年8 月20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6 年半年 度利润分配预案》,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2026 年半年度末总股 本472,621,11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0.65 元(含税), 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预计分红金额30,720,372.67 元,利润分配预 案实施前,公司股本若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 比例进行调整。

(二)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三)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 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四)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 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2026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472,621,11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0.65 元人民币现金(含 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 股派0.585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 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 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 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 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 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 期限,持股1 个月(含1 个月)以内,每10 股补缴税款0.13 元;持 股1 个月以上至1 年(含1 年)的,每10 股补缴税款0.065 元;持 股超过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分红派息日期

(一)股权登记日:2026 年9 月21 日

(二)除权除息日:2026 年9 月22 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6 年9 月21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 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 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配方法

(一)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 股股东现金

红利将于2026 年9 月22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 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二)以下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449 中车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2 08*****816 国能龙源环保有限公司

3 08*****276 中车贵阳车辆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 年9 月9 日至登记日: 2026 年9 月21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 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方法

咨询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贵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黎阳大道 1518 号

咨询机构: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联系人:张安

咨询电话:0851-84470866

咨询传真:0851-84470866

七、备查文件

件。

(一)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

(二)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2025 年度股东会决议。

(四)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沃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9 月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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