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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联科技: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导读:家联科技: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为确保董事会各项工作平稳有序衔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 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于2026 年9 月14 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审议及民主选举,一致同意选举李海光先 生(简历见附件)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日止。李海光先生与公司2026 年第四次 临时股东会选举产生的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本次职工代表董事选举完成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人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的要求。

特此公告。

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9 月14 日

附件: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简历

李海光先生简历

李海光先生,1982 年8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专科学历。 2003 年7 月至2004 年1 月任南京鹏力科技有限公司员工;2004 年2 月至2009 年7 月,任宁波家联塑料用品制造有限公司车间主任;2017 年7 月至2025 年5 月,担任公司职工监事、监事会主席;2009 年8 月至今,担任公司生产部经理; 2025 年5 月至今,担任公司职工代表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海光先生间接持有公司股票74,948 股。李海光先生与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 无关联关系。李海光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 条、第3.2.4 条规定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 易所的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 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经查询,李海光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 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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