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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科科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导读:联科科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 会议于2026 年9 月14 日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6 年9 月 11 日以电话及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会议应参加董事5 人,实际参加董 事5 人。会议由董事长吴晓林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 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及《山东 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形成的决 议事项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由董事长吴晓林先生召集和主持,全体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形成以下 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拟在境外投资设立公司并新建生产基地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海南联科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科国际”)拟在

新加坡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名称:Lianke International Pte. Ltd.(以下简 称“联科新加坡”),持股比例为联科国际持股100%;联科国际与其全资子公 司联科新加坡拟在埃及投资设立子公司,名称:联科埃及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联科埃及”),持股比例为联科新加坡持股99%,联科国际持股1%。

公司以自有(自筹)资金及募集资金出资,拟在埃及投资建设“联科科技埃 及苏伊士运河经济特区二氧化硅-炭黑循环经济一体化项目”(以下简称“本项 目”),本项目投资总额约100,000 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二氧化硅及炭 黑生产线及其配套设施。本项目建成后,将形成二氧化硅10 万吨/年、炭黑10 万吨/年的产能,本项目由联科埃及具体负责实施。

为保障本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投资新加坡 及埃及子公司设立、海外股权架构搭建、投资建设生产基地、购建固定资产、签 署相关协议、办理境外投资备案登记、聘请中介机构以及办理其他与本项目相关 的全部事宜,上述授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 完毕之日止。

以上为暂定信息,最终以相关部门核准登记及实际注册结果为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对 外投资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本次对外投资事项 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 重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 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山东联科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在境外投资设立公司并新建生产基地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5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2、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为充分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果,公司拟对募投项目进行变更,将募投项目由 “年产10 万吨高压电缆屏蔽料用纳米碳材料项目(二期)”变更至公司拟投资 建设的“联科科技埃及苏伊士运河经济特区二氧化硅-炭黑循环经济一体化项目”,

公司“年产10 万吨高压电缆屏蔽料用纳米碳材料项目(二期)”剩余部分建设 将由公司自有资金进行建设。

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同时符合公司长期战 略规划和现阶段发展需求,有利于加快公司产能释放及实现海外市场的快速拓展, 增强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和市场竞争力,符合公司长远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因此,董事会同意该议案并提请股东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 权办理新募投项目后续涉及的所有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决定新募投项目的具体实 施方式、实施主体、签署相关协议、办理有关投资备案或审批手续、开立募集资 金专项账户、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等。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 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山东联科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5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3、审议通过《关于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借款的议案》

为支持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科科技”或“公司”)及其子 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公司控股股东海南联科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海南联科”)拟向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借款额度不超过1.4 亿元,借款 期限1 年,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前述借款期限及额度内循环使用,可提前还款。 公司就本次借款无需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

本次借款交易的出借人为海南联科,海南联科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借款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规定的重大资产 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也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本次关联交易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10 条中“关联人 向上市公司提供资金,利率不高于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且上市公司无相应担保。” 的情形,因此可豁免提交股东会审议。

关联董事吴晓林先生、吴晓强先生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 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山东联科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4、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6 年9 月30 日召开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第三 次临时股东会,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同日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5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三、备查文件

1、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9 月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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