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全志科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珠海全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预留授予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珠海全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 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1 号》”) 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 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相关事项进行审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 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中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 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三、列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其作为公司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 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四、预留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公 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设定的激 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经成就。
综上,同意以2026 年9 月14 日为预留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15 名激励对 象授予限制性股票11.50 万股。
珠海全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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