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高新兴: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高新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日期和时间:2026 年9 月14 日(星期一)14:30
(2)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9 月14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9 月14 日 9:15 至15:00 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城开创大道2819 号本公司一号楼一 楼党建会议室。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召集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刘双广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 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56 人,代表股份344,434,436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19.820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5 人,代表股份316,637,978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18.2208%。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51 人,代表股份27,796,45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1.5995%。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53 人,代表股份27,799,358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99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2 人,代表股份2,9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002%。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51 人,代表股份27,796,45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1.5995%。
2、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会按 照公司召开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通知的议题进行,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 况。该议案均属于普通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二分之 一以上通过。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32,888,9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6480%; 反对11,055,36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097%;弃权 490,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142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253,89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8.4686%;反对11,055,36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39.7684%;弃权490,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63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 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出 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为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2026 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会决议》;
2、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关于高新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第 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高新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9 月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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