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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和新材:关于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公告

导读:泰和新材:关于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公告

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期限届满

暨实施情况公告

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22日披露了《关于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6-037),公司总会计师顾裕梅女士计划自本减持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78,750股(如果可出售数量减少,以减少后的可出售数量为准),占公司总股本的0.01%。

公司近日收到顾裕梅女士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告知函》,其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期限届满,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临时公告:2026-053

股东名称

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减持期间减持均价(元/股)减持股数(万股)占总股本比例(%)
顾裕梅集中竞价交易2026年6月15日17.414.3750.005

注1:顾裕梅女士本次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股份均来自股权激励获得的股权,减持价格区间为17.30元/股-17.53元/股。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临时公告:2026-053股东名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万股)占总股本比例(%)股数(万股)占总股本比例(%)
顾裕梅合计持有股份31.5000.03713.6250.016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7.8750.0093.5000.004
有限售条件股份23.6250.02810.1250.012

注2:2026年7月,公司实施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顾裕梅女士限制性股票减少13.5万股。

二、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减持遵守了相关法律法规、深交所业务规则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行为。

、本次股份减持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实施情况与股东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差异。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未在相关文件中作出最低减持价格的承诺,本次减持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

、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备查文件顾裕梅女士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告知函》。特此公告。

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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