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益诺思: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益诺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持续督导半年度跟踪报告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益诺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持续督导半年度跟踪报告
| 保荐机构名称: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被保荐公司简称:益诺思 |
| 保荐代表人姓名:刘赛辉 陈轶超 | 被保荐公司代码:688710 |
重大事项提示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益诺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762号)批复,上海益诺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益诺思”、“上市公司”、“公司”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3,524.4904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19.0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7,176.79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0,964.49万元。本次发行证券已于2024年9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国泰海通”)担任其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期间为2024年9月3日至2027年12月31日。
在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持续督导期内(以下简称“本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保荐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查等方式进行持续督导,现就2026年半年度持续督导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6年上半年保荐机构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 项 目 | 工作内容 |
| 1、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针 | 保荐机构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 |
| 项 目 | 工作内容 |
| 对公司的具体情况确定持续督导的内容和重点,督导公司履行有关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信守承诺和信息披露等义务,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其他机构提交的其他文件,并按保荐办法要求承担相关持续督导工作。 | 作制度,针对公司的具体情况确定持续督导的内容和重点,督导公司履行有关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信守承诺和信息披露等义务,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其他机构提交的其他文件,并按保荐办法要求承担相关持续督导工作。 |
| 2、根据上市规则规定,与公司就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签订持续督导协议。 | 保荐机构已与上市公司签署了保荐协议,协议明确了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和义务。 |
| 3、协助和督促上市公司建立相应的内部制度、决策程序及内控机制,以符合法律法规和上市规则的要求,并确保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知晓其在上市规则下的各项义务。 | 保荐机构已协助和督促上市公司建立相应的内部制度、决策程序及内控机制,以符合法律法规和上市规则的要求,并确保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知晓其在上市规则下的各项义务。 |
| 4、持续督促上市公司充分披露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所必需的信息,并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 保荐机构已持续督促上市公司充分披露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所必需的信息,并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
| 5、对上市公司制作信息披露公告文件提供必要的指导和协助,确保其信息披露内容简明易懂,语言浅白平实,具有可理解性。 | 保荐机构已对上市公司制作信息披露公告文件提供必要的指导和协助,确保其信息披露内容简明易懂,语言浅白平实,具有可理解性。 |
| 6、督促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告知并督促其不得要求或者协助上市公司隐瞒重要信息。 | 保荐机构已督促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告知并督促其不得要求或者协助上市公司隐瞒重要信息。 |
| 7、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作出承诺的,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应当督促其对承诺事项的具体内容、履约方式及时间、履约能力分析、履约风险及对策、不能履约时的救济措施等方面进行充分信息披露。 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应当针对前款规定的承诺披露事项,持续跟进相关主体履行承诺的进展情况,督促相关主体及时、充分履行承诺。 | 本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不存在未履行承诺的情况。 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已对承诺事项的具体内容、履约方式及时间、履约能力分析、履约风险及对策、不能履约时的救济措施等方面进行充分信息披露。 |
| 项 目 | 工作内容 |
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披露、履行或者变更承诺事项,不符合法律法规、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其他规定的,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应当及时提出督导意见,并督促相关主体进行补正。
| 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披露、履行或者变更承诺事项,不符合法律法规、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其他规定的,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应当及时提出督导意见,并督促相关主体进行补正。 | |
| 8、督促上市公司积极回报投资者,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符合公司发展阶段的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制度。 | 保荐机构已督促上市公司积极回报投资者,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符合公司发展阶段的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制度。 |
| 9、持续关注上市公司运作,对上市公司及其业务有充分了解;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调阅资料、列席股东会等方式,关注上市公司日常经营和股票交易情况,有效识别并督促上市公司披露重大风险或者重大负面事项,核实上市公司重大风险披露是否真实、准确、完整。 | 保荐机构已持续关注上市公司运作,对上市公司及其业务有充分了解;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调阅资料、列席股东会等方式,关注上市公司日常经营和股票交易情况。本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风险或者重大负面事项。 |
| 10、重点关注上市公司是否存在如下事项: (一)存在重大财务造假嫌疑;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涉嫌侵占上市公司利益; (三)可能存在重大违规担保; (四)资金往来或者现金流存在重大异常; (五)上交所或者保荐机构认为应当进行现场核查的其他事项。 出现上述情形的,保荐机构及其保荐代表人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5日内按规定进行专项现场核查,并在现场核查结束后15个交易日内披露现场核查报告。 | 本持续督导期内,上市公司未出现该等事项。 |
| 11、关注上市公司股票交易严重异常波动情况,督促上市公司及时按照上市规则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本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及相关主体未出现该等事项。 |
| 12、上市公司日常经营出现下列情形的,保荐 | 本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及相关主体未出现 |
| 项 目 | 工作内容 |
| 机构、保荐代表人应当就相关事项对公司经营的影响以及是否存在其他未披露重大风险发表意见并披露: (一)主要业务停滞或出现可能导致主要业务停滞的重大风险事件; (二)资产被查封、扣押或冻结; (三)未能清偿到期债务; (四)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 (五)涉及关联交易、为他人提供担保等重大事项; (六)交易所或者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情形。 | 该等事项。 |
| 13、上市公司业务和技术出现下列情形的,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应当就相关事项对公司核心竞争力和日常经营的影响,以及是否存在其他未披露重大风险发表意见并披露: (一)主要原材料供应或者产品销售出现重大不利变化; (二)核心技术人员离职; (三)核心知识产权、特许经营权或者核心技术许可丧失、不能续期或者出现重大纠纷; (四)主要产品研发失败; (五)核心竞争力丧失竞争优势或者市场出现具有明显优势的竞争者; (六)交易所或者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情形。 | 本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及相关主体未出现该等事项。 |
| 14、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出现下列情形的,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应当就 | 本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及相关主体未出现 |
| 项 目 | 工作内容 |
相关事项对上市公司控制权稳定和日常经营的影响、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以及其他未披露重大风险发表意见并披露:
(一)所持上市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
(二)质押上市公司股份比例超过所持股份
80%或者被强制平仓的;
(三)上交所或者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
的其他情形。
| 相关事项对上市公司控制权稳定和日常经营的影响、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以及其他未披露重大风险发表意见并披露: (一)所持上市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 (二)质押上市公司股份比例超过所持股份80%或者被强制平仓的; (三)上交所或者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情形。 | 该等事项。 |
| 15、督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履行其作出的股份减持承诺,关注前述主体减持公司股份是否合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等情况。 | 保荐机构已督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履行其作出的股份减持承诺,持续关注前述主体减持公司股份是否合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等情况。 |
| 16、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建立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与执行情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投资项目的实施等承诺事项,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现场检查。 | 保荐机构对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募集资金的使用以及投资项目的实施等承诺事项进行了持续关注,督导公司执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及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于2026年9月2日对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 |
| 17、保荐机构发表核查意见情况。 | 2026年上半年,保荐机构发表核查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2026年4月30日,保荐机构发表《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益诺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2026年4月30日,保荐机构发表《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益诺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的专项核查意见》; 2026年4月30日,保荐机构发表《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益诺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的专项核查意见》; |
| 项 目 | 工作内容 |
2026年4月30日,保荐机构发表《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上海益诺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2026年5月16日,保荐机构发表《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益诺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股份相关资格的核查意见》。
| 2026年4月30日,保荐机构发表《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上海益诺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2026年5月16日,保荐机构发表《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益诺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股份相关资格的核查意见》。 | |
| 18、保荐机构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如有) | 无 |
二、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基于前述保荐机构开展的持续督导工作,本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未发现公司存在重大问题。
三、重大风险事项
2026年上半年,公司未发生重大风险事项,公司面临的风险因素主要如下:
(一)核心竞争力风险
1、技术升级迭代风险
近年来,药物研发在新靶点、新技术及新分子类型方面呈现了超越以往的快速革新,表现在肿瘤免疫靶点、新的分子开发和递送技术、多特异抗体、ADC、多肽、核酸类药物、细胞与基因治疗产品等。为应对新药研发等下游领域的快速变革,一方面公司围绕这些“新领域”持续进行自主研发突破,保障自身前瞻性技术储备;另一方面,公司也依据客户订单需求开展受托研发项目。如果公司不能持续加强技术研发和技术人才队伍的建设以及加大对新技术、新设备的投入,将影响未来的盈利能力和持续发展。
2、人才流失的风险
公司所处行业属于人才密集型行业,需要高素质劳动者应对高复杂性、高失败率的新药研发,公司核心技术人才更是公司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公司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和关键。随着医药研发行业发展,行业内对于技术人才的竞争日趋激烈,若未来公司不能在薪酬福利、工作环境与职业发展等方面持续提供具有竞争力的待遇,不断完善激励机制,可能造成公司技术人才队伍不稳定,甚至导致核心技术人员及其他重要研发人员流失,对公司业务及长远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二)经营风险
1、规模扩张导致的管理风险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持续增长,新设施也逐步投入使用,相应的资产规模和人员规模也将不断扩张,公司在资源整合、市场开拓、产品研发与质量管理、财务管理、内部控制等方面将面临更大的挑战。同时,也对公司内部各部门工作的协调性、严密性、连续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果行业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的经营管理和人才储备不能适应快速扩张的经营规模,公司可能存在因管理不善导致经营业绩受到不利影响的风险。
2、国际化经营及国际政策变动风险
近年来地缘政治因素带来重大不确定性。如果业务所在国家和地区的法律法规、产业政策或者政治经济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或因国际关系紧张、战争、贸易制裁等无法预知的因素或其他不可抗力而导致境外经营状况受到影响,将可能给公司境外业务的正常开展和持续发展带来潜在不利影响。公司将继续密切关注国际政策变动的动态。
3、环境保护与安全生产风险
本持续督导期内内公司不存在环保方面的重大违法违规,但仍不能完全排除未来因管理疏忽或不可抗力等因素出现环境事故或者安全生产的风险,从而影响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环保意识的增强,国家对环境保护工作日益重视,同时随着全球气候治理迈入新阶段,跨国企业应对气候变化的行动也
十分引人关注。CRO行业作为医药研发产业链的核心环节,其碳排放不达标风险已成为影响企业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因素之一。
4、主要原材料供应及价格波动的风险
公司主要原材料包括实验动物、试剂和实验耗材等,主要原材料对公司的营业成本构成一定的影响。随着公司经营规模不断增长,公司对实验动物等原材料的需求不断增加,同时部分进口物料也存在价格大幅波动的可能性。公司积极采取丰富采购渠道等多项措施保障各项原材料的供应稳定,但主要原材料的市场价格若出现大幅波动或者未来相关供应商无法满足公司业务增长或者进口的需求,仍将对公司的业务和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三)财务风险
本持续督导期内,受益于行业需求回暖,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及毛利均实现同比增长,但原材料采购价格、人工成本等因素波动仍可能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一定影响。如未来市场环境或主要客户信用状况发生不利变化,公司可能面临不能及时回收应收账款的风险,从而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募投项目高品质非临床创新药物综合评价平台扩建项目已竣工并投产,公司未来每年将新增一定金额的固定资产折旧及无形资产摊销。如果行业环境或市场需求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可能导致募集资金项目无法实现预期收益,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四、重大违规事项
2026年上半年,公司不存在重大违规事项。
五、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一)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主要会计数据 | 2026年1-6月 | 2025年1-6月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收入 | 464,985,867.80 | 375,228,566.16 | 23.92 |
| 利润总额 | 43,304,087.80 | 536,152.20 | 7,976.83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39,172,719.06 | -15,189,524.22 | 不适用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32,895,283.98 | -32,556,590.28 | 不适用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84,097,170.47 | 6,639,008.62 | 4,179.21 |
| 主要会计数据 | 2026年6月30日 | 2025年12月31日 | 本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2,366,405,568.26 | 2,323,435,844.56 | 1.85 |
| 总资产 | 3,724,225,430.94 | 3,253,429,831.78 | 14.47 |
(二)主要财务指标
| 主要财务指标 | 2026年1-6月 | 2025年1-6月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28 | -0.11 | 不适用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28 | -0.11 | 不适用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23 | -0.23 | 不适用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67 | -0.63 | 增加2.31个百分点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40 | -1.36 | 增加2.76个百分点 |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 5.30 | 5.94 | 减少0.64个百分点 |
上述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如下:
1、营业收入
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营业收入46,498.59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8,975.73万元,同比增加23.92%,主要系行业需求回暖,带动业务量和订单价格增长。
2、利润总额、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利润总额4,330.4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4,276.79万元,同比增加7,976.8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917.27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3,289.53万元,同比扭亏为盈。主要系行业需求回暖,带动业务量和订单价格增长,本期收入和毛利率均同比提升所致。
3、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
本持续督导期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上升4,179.21%,主要系本期销售回款大幅增加。
4、每股收益
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基本每股收益0.28元/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0.23元/股,同比扭亏为盈,主要系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增长。
六、核心竞争力的变化情况
2026年上半年,公司在核心竞争力方面持续强化,公司在核心竞争力上的表现具体如下:
(一)创新技术驱动业务迭代升级,精准赋能客户研发需求
公司将技术创新作为长期发展核心战略,锚定打造行业技术标杆的发展目标,实时跟进全球生物医药研发变革方向与前沿评价技术发展脉络,以产业实际需求为研发出发点,提前布局药物安全与药效评价新型技术体系,全面落实创新驱动的经营发展路径。凭借长期积淀形成的完整技术储备与标准化研发运行体系,公司不断完成各类创新技术的迭代打磨与业务落地转化,持续升级全流程一体化服务能力,稳固行业技术壁垒与竞争地位,精准覆盖创新药企在药物研发各阶段、不同创新品种的差异化评价诉求,为合作客户新药研发全周期提供系统化、高标准的技术保障。
1、构建多元创新评价技术体系,全方位赋能创新药物研发
作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公司坚持“前沿探索+市场适配”的技术创新双轮驱动模式,一方面深耕药物评价前沿技术的研发与探索,全面提升创新药物综合评价的科学性、精准性与高效性;另一方面紧扣市场细分领域需求,构建起覆盖多品类、多靶点、多技术路径的一体化技术服务体系,持续为客户创新研发赋能增效。公司持续突破传统药物评价技术的应用边界,已构建形成覆盖眼科药物、吸入药物、放射性药物、抗体偶联核酸药物(AOC)、新型核酸类药物、新型基因与细胞治疗产品、新型疫苗等品类的技术评价体系,实现对当前主流创新药品
类的全覆盖,可满足各类创新药物的临床前评价需求。与生物医药深度融合、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政策指引下,公司持续加大AI技术在非临床研究领域的创新应用。在生物分析技术平台建设方面,公司结合不同创新药物品类的结构特征与评价需求,整合LC-MS/MS、流式细胞术、ELISA、qPCR、ISH、IHC等多维度技术手段,建立了针对以LNP和慢病毒为递送系统的体内CAR-T产品、脂肪酸链小核酸药物等创新品类的专属生物分析解决方案,实现对该品类药物药效、药代/毒代等关键指标的精准检测与分析。同时,公司持续推进新毒性生物标志物的挖掘、验证与研究工作,为药物靶器官毒性评价提供了更详实、更科学的数据支撑,进一步提升了药物安全性评价的精准度。上述新技术、新方法与新平台的建立及持续完善,有效夯实了公司在新药评价研究领域的技术壁垒,持续提升核心竞争实力。公司聚焦眼科、吸入药物、放射影像三大高壁垒特色领域,深耕细作、持续突破,形成了行业领先的差异化竞争优势。2026年公司在眼科板块,成功建立并完善了非感染性前葡萄膜炎、STZ诱导糖尿病性白内障模型、过敏性结膜炎模型、微脉冲激光诱导干性黄斑变性及猴干眼症等多种疾病动物模型,进一步丰富了眼科药物评价的模型体系。在吸入药物评价板块实现关键性技术突破,针对小核酸、外泌体等全新药物分子类型及各类创新吸入递送系统的独特理化与作用特性,量身搭建专属全套评价技术方案,精准适配不同客户差异化、定制化新药研发诉求;依托烟曲霉感染动物模型的搭建,满足吸入抗感染制剂体内药效学评价需求,为呼吸道靶向抗感染创新药研发提供一体化、可落地的非临床技术支撑。在放射性同位素标记与影像学评价板块,建立了
Lu、
Ac等标记的放射性治疗药物迟发放射毒性评价体系,完成平台的全面迭代升级。
公司自2022年起前瞻性布局类器官技术平台建设,经过多年研发积累,已取得阶段性成果。目前,公司已成功建立肿瘤类器官模型,并将其应用于体外药物高通量筛选与药效机制研究,为客户提供高效、精准的药物筛选服务;同时,积极探索类器官技术在非临床安全性评价领域的应用场景,已构建形成心脏/发育、肝脏、肠道、睾丸类器官模型,可为创新药物体外评价的多元化需求提供新的选择。类器官平台的前瞻性布局与落地应用,有效推动“3R”原则(减少、优化、替代动物实验)在非临床评价领域的深度落地,为动物实验替代提供了全新
的技术路径,引领行业药物评价模式的创新变革,进一步巩固了公司在行业内的技术领先地位。
2、加强人工智能技术开发,提升服务效率
近年来,公司通过自主研发立项的方式,在人工智能(AI)应用于非临床研究方面持续加大投入,不断培育和发展AI在非临床研究报告、翻译、阅片领域的应用。在国家大力推进人工智能与生物医药深度融合、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政策指引下,公司持续加大AI技术在非临床研究领域的创新应用。
公司搭建的具备跨种属、多脏器自主二分类异常识别能力的AI病理诊断模型,坚持自监督训练、优化了异常识别与风险感知算法的融合效果,并引入超参数自动寻优技术,完成了对学习率、损失函数及优化器等核心参数的系统性调优,显著提升了模型泛化能力与诊断精度,准确率与AUC均已达到0.90,该模型的研发有望深化AI技术在病理诊断环节的渗透,更为新药非临床研究的质量控制与效率提升注入新动能。
同时公司还在不断推进报告和翻译的自动化。通过AI技术在非临床研究领域的应用,将大大缩短新药研发非临床研究阶段的时限,助力新药研发企业的创新药物尽早进入到临床研究阶段。
3、创新项目管理模式,提升服务体验
公司在传统项目负责人(PM)管理项目模式的基础上,构建了专业敏捷的“PL+PM”的项目管理模式,利用十余年行业经验专家组成的资源库,以及在“新领域”持续自主研发突破的成果赋能,贯彻科学引领的价值观,通过PL制定1v1的管理项目方案,建立具有企业特色的创新服务模式,该创新管理模式能在高效的项目流程管理基础上,增加基于项目层面的科学把控,提升客户体验。
(二)一站式、规模化、特色化的服务能力
公司目前已经建成了涵盖药物成药性评价、药效、药代、毒理的非临床评价研究以及临床分析与转化研究业务于一体的创新药物一站式评价研究能力,可为更多的制药企业提供范围更广、水平更高、质量更优的药物非临床研究和临床分析与转化研究,有效提高国内新药研究开发效率,降低开发风险和成本,加快国
内新药研发机构的研发进程,推动药物后续研发和产业化进程。2025年,公司高品质非临床创新药物综合评价平台扩建项目已正式启用,将有效解决公司动物设施服务能力不足问题,进一步提升公司的业务服务产能,减少项目排期等待,更好地提升服务效率和体验,助力客户提升新药开发效率。
(三)全面且丰富的药物评价经验
全面且丰富的药物评价经验是公司核心竞争力重要表现之一。公司的创新平台持续为全面丰富的创新药项目管线提供科学严谨的评价服务,在传统的小分子、抗体、中药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创新品类领域也有大量的经验积累,已经评价过的创新品类全面,涉及体内CAR-T、TCE疗法、阿尔法核素药物、新型ADC(如双抗ADC、纳米双抗ADC、双分子ADC、PDC等)、核酸药物、双抗多抗、多肽、融合蛋白、基因治疗和基因编辑产品、干细胞和免疫细胞治疗产品、核酸类药物如RNA、ASO、mRNA药物、放射性诊断和治疗药物、溶瘤细菌、溶瘤病毒等,基本涵盖业内各类创新药物品类。目前已评价抗体偶联药物(ADC)260余项、双抗/多抗220余项、基因治疗项目110余项、小核酸类药物170余项、免疫细胞类项目100余项、多肽类项目80余项、放射性药物90余项、干细胞类药物60余项、mRNA类药物50余项。除了药物品类全面,经验丰富外,公司还积累了丰富的给药技术。除了常规口服、皮下、静脉等给药途径外,公司新建了淋巴结注射和腮腺导管给药技术等及大小鼠脑部精细组织、大鼠纵膈淋巴结等的精密解剖与取材技术。
(四)国际认可的质量体系和资质能力
公司是国内稀缺的药物非临床安全性评价机构,同时拥有NMPA、OECD双重GLP资质证书,并全面符合美国FDA GLP规范要求。依托国际高标准质量管理体系,公司体系运行水平与资质能力持续获得全球药监机构核验认可。
本持续督导期内,公司总部于2026年3月完成两项重磅国际药监现场核查:
首次迎接韩国MFDS GLP项目现场检查和FDA GLP敲门核查均顺利通过核查。同期,全资子公司南通益诺思于3月接受中国NMPA GLP的增项现场核查,并在5月取得GLP认证证书。
接连落地的国内外权威核查与认证成果,充分印证公司搭建了一套与全球标准接轨、统一严苛的GLP全流程质量管理体系,试验运营与科研技术能力可同步满足NMPA、FDA、OECD多重监管规范的要求,收获全球主流药品监管机构的高度认可。依托多层次、全覆盖的国际合规资质壁垒,公司可一站式承接满足多国药品注册申报要求的非临床安全性评价研究,为全球化业务布局拿到权威行业“通行证”,有效破除海外市场准入门槛。一方面有力支撑公司承接跨国药企全球同步申报项目,加速业务国际化扩张步伐;另一方面,行业稀缺的全维度合规资质进一步筑牢核心竞争优势,持续强化药企客户的合作信任与长期粘性,深度吸引布局全球多中心申报的创新药企。长期领先的国际合规能力,也推动公司持续向高附加值国际合规业务倾斜,不断优化业务结构、升级盈利模型,持续巩固国内非临床安全评价领域的头部领先地位。
(五)锚定战略方针,依托体系化人才建设机制,实现人才质量及组织效能的跃升
医药研发作为高度技术密集型行业,对人才技术能力、项目经验与行业视野提出较高标准。公司坚持人才驱动创新、人才支撑可持续发展的底层逻辑。2026年上半年,紧密对接公司“十五五”战略规划实施要求,持续落地人才发展战略,优化升级体系化人才建设机制,纵深推进管理团队、研发技术队伍双轨建设,持续实现人才质量提升、结构优化与组织效能进阶。
管理团队依托领导力专项培养与内部历练协同赋能,持续提升各级管理者综合管理能力;动态维护分层分类管理人才库,持续推进年轻骨干发掘与定向培养,充实青年后备干部队伍,搭建适配“十五五”发展需要的人才储备体系。专业人才层面,围绕“十五五”重点研发赛道布局,持续强化研发导向的人才结构优化,面向前沿创新药领域精准吸纳高层次科研人员,研发技术人员硕博占比维持较高水平。公司不断完善双通道职业发展路径,健全市场化激励约束机制,稳定核心科研团队。
下一阶段,公司将以“十五五”战略蓝图为指引,充分释放高素质人才梯队价值,持续把团队积淀转化为核心竞争力,精准布局高价值研发方向,优化资源配置效率,巩固药物评价技术领先优势,持续提升科研成果转化水平,夯实行业竞争地位,稳步推进中长期战略目标落地。
(六)多元客户生态奠定行业领先地位
公司深度整合产业链资源,凸显公司在生物科技赛道的规模化布局与资源整合优势,为未来增长提供坚实基座。公司与全球1,100余家制药公司、新药研发机构和科研院所建立了合作关系,建了覆盖全球的大型传统药企(Pharma)、创新生物制药(Biopharma)及高速增长型创新药研发生物技术公司(Biotech)的全维度客户网络,形成“以科学为引领以客户为中心”的可持续营销生态。2026年上半年,公司业绩延续稳健增长态势,Pharma与Biopharma客户业务保持快速扩张,巩固了公司在创新药物及前沿疗法领域的战略卡位地位;Biotech客户新增项目活跃,展现公司在早中期研发及成长型客户市场的强劲开拓势能。整体来看,公司通过在多元客户类型间形成互补协同,进一步优化了业绩结构与客户组合,为中长期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公司以“技术+生态”双引擎赋能客户价值:通过战略协同持续提升客户合作附加值;针对生物科技领域推出“技术孵化+全周期陪跑”服务,巩固行业领导力。依托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及数据安全协议,构建差异化信任壁垒,通过老客户口碑推荐带动引入,实现“以客户成功反哺生态繁荣”的良性循环,为全球医药创新注入持久动能。
七、研发支出变化及研发进展
(一)研发投入情况表
| 研发投入情况 | 2026年1-6月 | 2025年1-6月 | 变化幅度(%) |
| 费用化研发投入(元) | 22,272,917.89 | 22,239,036.57 | 0.15 |
| 资本化研发投入(元) | - | - | - |
| 研发投入合计(元) | 22,272,917.89 | 22,239,036.57 | 0.15 |
|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 5.30 | 5.94 | 减少0.64个百分点 |
| (%) | |||
|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 - | - | - |
益诺思作为药物研发评价领域的领军企业,始终以符合全球化标准为导向,构建国内领先的药物评价研究服务体系。同时秉持“技术升级驱动服务升级”的理念,深耕科研创新,不断攻克药物研发行业及领域具有挑战性的技术难题,依托自身优秀的科学家团队以及丰富的行业经验,持续推进新技术和新业务平台的发展。
(二)本持续督导期间获得的研发成果
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新授权发明专利1项。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拥有已授权的专利共计72项。本持续督导期间获得的知识产权如下:
| 知识产权情况 | 本期新增 | 累计数量 | ||
| 申请数(个) | 获得数(个) | 申请数(个) | 获得数(个) | |
| 发明专利 | 0 | 1 | 133 | 26 |
| 实用新型专利 | 1 | 0 | 65 | 46 |
| 外观设计专利 | 0 | 0 | 0 | 0 |
| 软件著作权 | 0 | 0 | 8 | 8 |
| 其他 | 3 | 0 | 11 | 5 |
| 合计 | 4 | 1 | 217 | 85 |
八、新增业务进展是否与前期信息披露一致(如有)
不适用。
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是否合规
截至2026年6月30日,发行人募集资金累计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金额 |
| 募集资金到账金额 | 627,744,415.22 |
| 减:前期置换的发行费用(募集资金到账后支付) | 5,548,665.29 |
| 减:募集资金到账后支付的发行费用(募集资金到账后支付) | 11,998,359.48 |
| 减:前期募投项目置换金额(募集资金到账后支付) | 215,022,807.82 |
| 减:募投项目使用的募集资金(募集资金到账后支付) | 103,425,936.51 |
|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现金管理收益扣除手续费净额(募集资金到账后收到) | 7,643,665.86 |
| 截至2026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 | 299,392,311.98 |
公司2026年1-6月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承诺投资项目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 |
| 益诺思总部及创新转化中心项目 | 479,644,941.10 | 479,644,941.10 | 6,526,319.38 | 188,311,159.06 |
| 高品质非临床创新药物综合评价平台扩建项目 | 130,000,000.00 | 130,000,000.00 | - | 130,137,585.27 |
| 补充流动资金 | - | - | - | - |
| 合计 | 609,644,941.10 | 609,644,941.10 | 6,526,319.38 | 318,448,744.33 |
公司2026年1-6月募集资金结余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募集户开户银行 | 募集资金账号 | 期末余额 | 用于募集资金投向项目 |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 8110201011901785332 | 299,392,311.98 | 该专户用于益诺思总部及创新转化中心项目等募集资金投向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 |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大柏树支行 | 216380100100407035 | - | 2024年12月24日已销户。该专户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等募集资金投向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 121946782210006 | - | 2025年2月25日已销户。用于高品质非临床创新药物综合评价平台扩建项目等募集资金投向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 |
| 交通银行股份有 | 310066014013008508555 | - | 2025年4月18日已销 |
| 限公司上海普陀支行 | 户。用于益诺思总部及创新转化中心项目、高品质非临床创新药物综合评价平台扩建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等募集资金投向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 | ||
| 合计 | 299,392,311.98 | - | |
公司2026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不存在违反国家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质押、冻结及减持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益诺思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益诺思股份未发生变动,不存在质押、冻结及减持的情形。
十一、上市公司是否存在《保荐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规定应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或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经核查,截至本持续督导跟踪报告出具之日,上市公司不存在按照《保荐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规定应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或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十二、其他说明
本报告不构成对上市公司的任何投资建议,保荐机构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半年度报告等信息披露文件。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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