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潮宏基: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分红方案。
3、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
2026年
月
日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月
日的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9月14日的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现场会议地点:汕头市濠江区南滨路98号潮宏基广场办公楼公司会议室。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廖创宾先生
、本次会议的通知及议案的具体内容已于2026年
月
日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9、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共365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440,803,34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9.6114%。其中,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共90,710,24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2092%。
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见证律师出席本次会议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共
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282,116,53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7515%。
(
)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357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158,686,81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8598%。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表决分类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回避 | 表决结果 | |||
| 股数(股) | 比例 | 股数(股) | 比例 | 股数(股) | 比例 | 股数(股) | ||||
| 1.00 | 《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总表决情况 | 440,624,849 | 99.9595% | 158,900 | 0.0360% | 19,600 | 0.0044% | 0 | 通过 |
|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 90,531,746 | 99.8032% | 158,900 | 0.1752% | 19,600 | 0.0216% | 0 | 通过 | ||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本次会议由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陈泽佳律师、张乾律师见证,并出具了《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关于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关于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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