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ST佳缘: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佳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议案。
●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09月14日14:5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9月14日的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9月14日的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佳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进女士
6、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成都市高新区天辰路333号公司一楼1号会议室。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8、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06人,代表股份81,873,4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275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81,289,8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952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02人,代表股份583,6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27%。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02人,代表股份583,6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22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02人,代表股份583,6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27%。
9、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列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现场见证本次股东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表决分类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回避 | 表决结果 | |||
| 股数(股) | 比例 | 股数(股) | 比例 | 股数(股) | 比例 | 股数(股) | ||||
| 提案1.00 | 《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总表决情况 | 81,843,020 | 99.9628% | 14,960 | 0.0183% | 15,500 | 0.0189% | 0 | 审议通过 |
|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 553,160 | 94.7809% | 14,960 | 2.5633% | 15,500 | 2.6558% | 0 | |||
议案1.00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本次会议由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林培伟律师和罗晋航律师见证并出具了《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佳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以及本次会议的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会议的提案以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佳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
2、《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佳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佳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6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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