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中红医疗: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981证券简称:中红医疗公告编号:2026-063
中红普林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情况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9月14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9月14日的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9月14日的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创六街87号四楼会议室。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桑树军先生。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8.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99人,代表股份309,783,292股,占公司股权登记日扣除回购专用账户上已回购股份(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量为1,436,202股,下同)后的股份总数的72.476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5人,代表股份305,960,270股,占公司股权登记日扣除回购专用账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股份总数的71.581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94人,代表股份3,823,022股,占公司股权登记日扣除回购专用账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股份总数的0.8944%。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96人,代表股份3,966,352股,占公司股权登记日扣除回购专用账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股份总数的0.928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2人,代表股份143,330股,占公司股权登记日扣除回购专用账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股份总数的0.0335%。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94人,代表股份3,823,022股,占公司股权登记日扣除回购专用账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股份总数的0.8944%。
9.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表决分类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回避 | 表决结果 | |||
| 股数(股) | 比例 | 股数(股) | 比例 | 股数(股) | 比例 | 股数(股) | ||||
| 1.00 | 《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总表决情况 | 309,736,684 | 99.9850% | 36,708 | 0.0118% | 9,900 | 0.0032% | 0 | 通过 |
|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 3,919,744 | 98.8249% | 36,708 | 0.9255% | 9,900 | 0.2496% | 0 | |||
| 2.00 | 《关于与集团财务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总表决情况 | 3,906,910 | 98.5013% | 37,008 | 0.9330% | 22,434 | 0.5656% | 305,816,940 | 通过 |
|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 3,906,910 | 98.5013% | 37,008 | 0.9330% | 22,434 | 0.5656% | 0 | |||
| 3.00 | 《关于2026年度拟增加闲置自有资金额度投资低风险型理财产品的议案》 | 总表决情况 | 309,699,260 | 99.9729% | 61,598 | 0.0199% | 22,434 | 0.0072% | 0 | 通过 |
|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 3,882,320 | 97.8814% | 61,598 | 1.5530% | 22,434 | 0.5656% | 0 |
上述议案2.00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中红普林集团有限公司、厦门国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桑树军已按有关规定回避表决,回避股份数合计305,816,940股。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经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律师吴莲花和王瑞芸出席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以及本次会议的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会议的提案以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中红普林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中红普林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中红普林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6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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