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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秀资本: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导读:越秀资本: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987证券简称:越秀资本公告编号:2026-060债券代码:524942.SZ债券简称:26越资04债券代码:524797.SZ债券简称:26越资03债券代码:524650.SZ债券简称:26越资01债券代码:524534.SZ债券简称:25越资08债券代码:524533.SZ债券简称:25越资07债券代码:524456.SZ债券简称:25越资05债券代码:524298.SZ债券简称:25越资04债券代码:524297.SZ债券简称:25越资03债券代码:524248.SZ债券简称:25越资01债券代码:524083.SZ债券简称:24越资Y1债券代码:148836.SZ债券简称:24越资02债券代码:148232.SZ债券简称:23越资02

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9月1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当天在广州国际金融中心

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的提前通知期限。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人,实际出席董事

人,其中非独立董事吴敏及独立董事冯科通讯参加。经全体董事推选,会

议由李锋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与会董事经审议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选举李锋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二、以

票同意、

票反对、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十一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选举吴勇高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三、以

票同意、

票反对、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十一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全体董事选举并确认第十一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组成情况如下:

(一)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

主任委员:李锋

委员:吴勇高、潘勇强、王章军、冯科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主任委员:刘中华

委员:李锋、陈同合、冯科、梁丹妮

(三)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蒋海委员:吴勇高、吴敏、刘中华、梁丹妮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梁丹妮委员:曾志钊、朱爱强、冯科、蒋海

(五)董事会风险与资本管理委员会主任委员:吴勇高委员:李锋、曾志钊、潘勇强、蒋海以上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四、以

票同意、

票反对、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吴勇高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五、以

票同意、

票反对、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李文卫先生、林颖女士、蒲尚泉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六、以

票同意、

票反对、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经公司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林颖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七、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公司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张跃龙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张跃龙先生熟悉董事会秘书履职相关法律法规,具备相应的专业能力,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等规定,不存在禁止任职的情形,并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培训证明》。

张跃龙先生的联系方式如下: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

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

电话:020-88835125

传真:

020-88835128

邮编:510627

邮箱:

yxjk@yuexiu-finance.com

八、以

票同意、

票反对、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任王欢欢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王欢欢女士的联系方式如下: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63楼

电话:020-88835130

传真:020-88835128

邮编:

510627

邮箱:

yxjk@yuexiu-finance.com

董事会本次选举的董事长、副董事长及所聘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个人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

特此公告。

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14日

附件:

李锋先生简历李锋,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高级工程师。曾任广州越秀集团有限公司资本经营部总经理、客户资源管理与协同部总经理、总经理助理,广州越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越秀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越秀企业(集团)有限公司首席资本运营官,越秀房托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等职务。现任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越秀金融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创兴银行有限公司董事会主席,越秀证券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越秀财务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越秀资本控股有限公司董事,越秀保险(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香港人寿保险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等职务。

李锋先生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在公司控股股东广州越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相关控股子公司任职,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现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此外,李锋先生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吴勇高先生简历

吴勇高,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会计师,中注协非执业会员。曾任广州越秀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副总经理,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战略管理部总经理、财务部总经理、总经理助理,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中心总经理,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职工代表董事、董事会秘书,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职务。现任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广州越秀产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广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广州越秀产业投资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越秀金融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

吴勇高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390,59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277%。吴勇高先生是控股股东广州越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推荐的董事,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现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此外,吴勇高先生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李文卫先生简历

李文卫,中共党员,本科学历,工程师职称。曾任中国银行广东省分行信息科技处应用一科副科长、收付应用科、总体科科长,信息科技处副处长,信息科技部副总经理、总经理,专项工作组组长(部门总经理级)等职务。现任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李文卫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13,0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062%。李文卫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现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此外,李文卫先生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林颖女士简历

林颖,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会计师职称,中注协非执业会员。曾任普华永道咨询(深圳)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咨询部经理,广州安卓德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高级经理,广州越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副总经理,广州越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越秀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越秀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审计部总经理,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等职务。现任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广州越秀产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广州越秀产业投资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林颖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现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

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此外,林颖女士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蒲尚泉先生简历

蒲尚泉,中共党员,大学学历,学士学位,经济师职称。曾任中国农业银行泸州市分行行长助理,深圳发展银行上海分行信贷管理部副总经理、总经理,广州越秀融资租赁有限公司风险总监、首席风险官、总经理。现任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广州越秀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上海越秀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董事长,广州越秀新能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蒲尚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现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此外,蒲尚泉先生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

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张跃龙先生简历张跃龙,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中级经济师。曾任珠海慧生能源技术发展有限公司财务部副总监,广州越秀集团有限公司发展部高级主管,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战略管理部高级经理、部门总经理助理,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战略管理部副总经理、副总经理(主持工作)等职务。现任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战略管理部总经理、科技创新部总经理,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战略管理部总经理、科技创新部总经理,广州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越秀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广州住房置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越秀证券控股有限公司董事。

张跃龙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现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此外,张跃龙先生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王欢欢女士简历

王欢欢,研究生学历,法学硕士学位,曾任广东燕塘乳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证券事务代表兼法务主管,现任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王欢欢女士已于2016年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王欢欢女士持有公司股份24,19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005%。王欢欢女士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现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此外,王欢欢女士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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