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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佰集团: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导读:龙佰集团: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关于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 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经认真审阅相关会议资料,第九届董事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 关事项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公司不存在《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 的禁止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2、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内容符合《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等有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及中小股 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3、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已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充分征求了员工意见,拟参与对 象遵循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原则,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 制员工参与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4、公司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 共享机制,实现公司、股东和员工利益的一致性,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 机制,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的竞争力,有利于公 司的长远可持续发展;

5、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拟定的持有人名单符合《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 等相关法律法规关于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持有人条件,符合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规

定的持有人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综上所述,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实施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并 同意将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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