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福昕软件: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 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8 月27 日 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2026 年8 月28 日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对2026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对本激励 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
根据《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南第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公司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对本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 情人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6 个月内(即2026 年2 月27 日至2026 年8 月27 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具体情况如 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以下简称“核查对象”)。
2、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 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查询,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 公司出具了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 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本激励计划自查期间, 有1 名核查对象存在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公司根据上述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记录,结合本激励计划进程进行判断, 确认上述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发生在知悉本激励计划有关信息之前,亦未 有任何人员向上述核查对象泄露本激励计划内幕信息,上述核查对象于自查期间 买卖公司股票行为系基于对二级市场交易行情、市场公开信息及个人判断而做出 的独立投资决策,不存在因知悉本激励计划内幕信息而买卖公司股票或泄露本激 励计划内幕信息行为。
此外,其他核查对象于自查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三、核查结论
经核查,本激励计划公开披露前,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及公司内部有关保密制度,限定内幕信息知情 人范围,采取保密措施。公司已将本激励计划商议筹划、论证咨询、决策讨论等 阶段所涉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登记,内幕信息知情人严格控制在《内幕信息知情 人登记表》登记人员范围内,未发现信息泄露情况。
经核查,在自查期间,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利用本激励计划内幕信息 买卖公司股票行为或泄露本激励计划内幕信息行为,所有核查对象均不存在内幕 交易行为。
四、备查文件
(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 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东股份变更明 细清单》。
特此公告。
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9 月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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