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主页 > 洞察 >   正文

山东玻纤: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导读:山东玻纤: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证券代码:605006证券简称:山东玻纤公告编号:2026-105

山东玻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持股5%以上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山东玻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上海东兴投资控股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东兴)持有公司股份84,114,35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87%。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上海东兴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19,608,039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00%。其中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6,536,01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13,072,02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0%。同时,在任意连续90日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0%,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00%。

近日,公司收到上海东兴发来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上海东兴投资控股发展有限公司
股东身份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是√否
直接持股5%以上股东√是□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其他:不适用
持股数量84,114,351股
持股比例12.87%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IPO前取得:84,114,351股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称上海东兴投资控股发展有限公司
计划减持数量不超过:19,608,039股
计划减持比例不超过:3.00%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量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6,536,013股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13,072,026股
减持期间2026年10月14日~2027年1月13日
拟减持股份来源IPO前取得
拟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是√否

(二)大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

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否承诺人作为山东玻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如果未来需要转让所持公司股份,承诺人承诺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持股意向的下述要求。

1.转让条件上海东兴在所持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已届满,股份转让符合法律法规、监管政策等相关规定。

2.转让方式上海东兴根据需要以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或其他合法的方式转让部分发行人股票。

3.公告承诺未来上海东兴减持股份时,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将在首次卖出股份的15个交易日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备案减持计划,并予以公告。

4.未来股份转让的期限自上海东兴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以内。

5.上海东兴在减持所持发行人股份时,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督管理办法》(国资委、财政部、证监会第36号令)、《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转让管理办法》(财政部第54号令)、《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224号令)、《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2023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2025年3月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依法公告具体减持计划,并遵守相关减持方法、减持比例、减持价格、信息披露等规定,保证减持发行人股份的行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如《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对上海东兴减持发行人股份另有要求的,上海东兴将按此要求执行。

6.未履行承诺需要承担的责任

如上海东兴未按照本持股意向的承诺转让股份,除按照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承担法律责任外,上海东兴还应将因

违反承诺而获得的全部收入上缴给发行人,上海东兴保证在接到董事会发出的收入上缴通知之日起20日内将该等收入上缴发行人。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是□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

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上海东兴可能根据自身资金安排、股票市场价格变化、监管部门政策变化等因素而仅部分实施或放弃实施本次减持计划。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是√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本次减持股份计划不存在违反《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情况。

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期间,上海东兴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山东玻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15日


声明: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本文基于第三方数据库发布,不代表本网观点,任何在本文出现的信息均只作为参考,不构成个人投资建议。如有出入请以实际公告为准。

热点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