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中科海讯: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810证券简称:中科海讯公告编号:2026-049
北京中科海讯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
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归属日:
2026年
月
日;
2.本次归属限制性股票数量:31.0196万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26%;3.本次归属人数:
人;
4.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安排/限售安排:本次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无限售安排,股票上市后即可流通,本次归属的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北京中科海讯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26年
月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近日,公司已办理完成本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限制性股票的归属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实施情况概要
(一)本激励计划简介2025年5月28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主要内容如下: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授予数量: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不超过
148.91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11,805.00万股的1.26%。本次限制性股票为一次性授予,无预留权益。
3.授予价格:17.28元/股(调整前)。
4.激励对象: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共计78人,包括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下同)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 姓名 | 职务 | 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万股) | 占授予总量的比例 | 占草案公告时总股本的比例 |
| 于博 | 董事 | 4.0810 | 2.74% | 0.03% |
| 李进佳 | 副总经理 | 10.0000 | 6.72% | 0.08% |
| 李晖 |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 2.8000 | 1.88% | 0.02% |
|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75人) | 132.0290 | 88.66% | 1.12% | |
| 合计 | 148.9100 | 100.00% | 1.26% | |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20%。
(2)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外籍员工。
(3)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5.归属期限及归属安排如下: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 归属安排 | 归属时间 | 归属比例 |
| 第一个归属期 | 自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50% |
| 第二个归属期 | 自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50% |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归属条件而不能申请归属的该期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作废失效。
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红利、股份拆细而取得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在归属前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若届时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
不得归属。
6.任职期限: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满足12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7.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归属考核年度为2025-2026年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 归属期 | 考核年度 | 业绩考核目标 |
| 第一个归属期 | 2025年 |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1、以2024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5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5%;2、2025年净利润为正。 |
| 第二个归属期 | 2026年 |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1、以2024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6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30%;2、2026年净利润不低于2000万元。 |
注:(1)上述“营业收入”以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
(2)上述“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且剔除本次及其他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如有)股份支付费用的影响。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期归属,并作废失效。
8.个人层面绩效考核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内部制定的绩效考核相关规定实施。公司将对激励对象每个考核年度的综合考评进行评级,并依照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确定其归属比例:
| 评价标准 | A | B | C |
| 个人层面综合考核系数 | 1 | 1>个人层面综合考核系数>0 | 0 |
|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 100% | 个人层面综合考核系数×100% | 0 |
若各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激励对象考核当年不能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不得递延至下一年度。
(二)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5年
月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公司于2025年5月13日至2025年5月22日在公司内部公示了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示期限内,监事会未接到对公司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公司于2025年5月22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公司对本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在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即2024年11月12日至2025年5月12日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公司于2025年5月28日披露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5年5月28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5.2025年5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并发表核查意见。
6.2026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三)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 授予日期 | 授予价格 | 授予数量 | 授予人数 | 授予后限制性股票剩余数量 |
| 2025年5月28日 | 17.28元/股 | 148.91万股 | 78人 | 0万股 |
(四)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授予价格的历次变动情况公司于2025年
月
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已于2025年
月
日实施完毕。公司于2026年
月
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已于2026年
月
日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以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对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后,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由
17.28元/股调整为
17.24元/股。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中,有
名激励对象已离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授予日后,
名激励对象放弃其获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前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合计
25.9650万股限制性股票由公司作废。
(五)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存在的差异除上述授予价格及数量变动外,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相关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二、激励对象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一)董事会就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2026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根据《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及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均已经成就,同意公司为符合条件的
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本次可归属数量为
32.9400万股。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各项归属条件的说明
.第一个归属期进入的说明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第一个归属期为自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
交易日起至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授予日为2025年5月
日,因此,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已于2026年
月
日进入第一个归属期。
.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 归属条件 | 达成情况 |
|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 公司未发生左述情形,符合归属条件。 |
|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6)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 激励对象未发生左述情形,符合归属条件。 |
| 3、激励对象满足各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满足12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 17名激励对象离职,剩余激励对象符合归属任职期限要求。 |
4、满足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归属考核年度为2025-2026年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 归属期 | 考核年度 | 业绩考核目标 |
| 第一个归属期 | 2025年 |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1、以2024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5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5%;2、2025年净利润为正。 |
| 第二个归属期 | 2026年 |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1、以2024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6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30%;2、2026年净利润不低于2000万元。 |
注:1、上述“营业收入”以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所载数据为
| 注:1、上述“营业收入”以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所载数据为 | 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出具的审计报告(容诚审字[2026]110Z0006号):公司2025年营业收入为315,665,704.15元,相比2024年增长率为31.68%,第一个归属期已满足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目标。 |
| 计算依据;2、上述“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且剔除本次及其他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如有)股份支付费用的影响。 | ||||||
| 若各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 除已离职及放弃的激励对象,30名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综合考评结果为“A”,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100%;1名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综合考评结果为“B”,个人层面归属比例按照个人层面综合考核系数确定;29名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综合考评结果为“C”,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0。 | |||||
(三)部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处理方法公司对于部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处理,详见《关于作废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6-043)。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具体情况
(一)归属日:
2026年
月
日
(二)归属数量:
31.0196万股
(三)归属人数:
人
(四)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五)激励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
| 姓名 | 职务 | 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万股) | 本次归属限制性股票数量(万股) | 本次可归属数量占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的比例 |
| 原吉刚 | 董事、副总经理 | 4.0000 | 2.0000 | 50.00% |
| 周萍 | 副总经理 | 3.7500 | 1.8750 | 50.00% |
|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27人) | 57.5054 | 27.1446 | 47.20% | |
| 合计 | 65.2554 | 31.0196 | 47.54% | |
(六)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公司于2023年
月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于2024年2月1日至2024年6月3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489,1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1.26%,最高成交价为18.46元/股,最低成交价11.50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20,003,216.00元(不含交易费用),成交均价为13.43元/股。
(七)授予价格与回购均价差异的会计处理本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为17.24元/股(调整后),授予价格与上述已回购股份回购均价存在差异。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第二十二条规定: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属于权益工具的,其发行(含再融资)、回购、出售或注销时,发行方应当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同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应用指南中对回购股份进行职工期权激励规定:企业应于职工行权购买本企业股份收到价款时,转销交付职工的库存股成本和等待期内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累计金额,同时按照其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在等待期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公司将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与员工认购价格之差计入成本费用,同时增加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八)激励对象发生变化情况及放弃权益的处置在资金缴纳、股份登记过程中,有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本次可归属的全部或部分限制性股票共计1.9204万股。上述已满足本次归属条件但未办理归属的1.9204万股限制性股票在第一个归属期内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处理。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限售安排
(一)本次归属的股票上市流通日:2026年9月14日;
(二)本次归属的股票上市流通数量:31.0196万股;
(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归属股票的限售和转让限制:
1、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在其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2、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
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豁免短线交易情形除外)。
3、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这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改后的相关规定。
五、验资及股份登记情况
公司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归属事项进行验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6年9月4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6]100Z0005号)。根据审验,截至2026年8月31日,公司已收到29名激励对象的认购款合计人民币5,347,779.04元(大写:伍佰叁拾肆万柒仟柒佰柒拾玖元零肆分),认购股份310,196股。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本次限制性股票的归属登记手续。
六、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本次归属所募集资金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七、本次归属后新增股份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归属对公司股权结构的影响
单位:股
| 变动前 | 本次变动 | 变动后 | |
| 股份数量 | 118,050,000 | 0 | 118,050,000 |
(二)本次归属限制性股票
31.0196万股,股票来源为公司自二级市场回购的A股普通股股票,公司总股本不会因本次归属事项发生变化,但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将因此减少
31.0196万股。本次归属事项不会对公司股权结构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本次归属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三)本次归属登记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不会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和摊薄公
司基本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八、律师关于本次归属的法律意见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激励计划已进入第一个归属期,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归属数量、归属激励对象人数、授予价格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南第
号》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九、备查文件
(一)《北京中科海讯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北京中科海讯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三)《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四)《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中科海讯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授予价格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五)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
(六)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中科海讯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6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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