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主页 > 洞察 >   正文

南京港:关于因公开招标形成关联交易的公告

导读:南京港:关于因公开招标形成关联交易的公告

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因公开招标形成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 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9月15日召开的 第八届董事会2026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因公开招标形成关联 交易的议案》。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南京港龙潭集装箱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龙集公司”)因816B物流仓库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与南 京港港务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港务工程公司”)形成关联交易,该 关联交易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形成,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项目

龙集公司于近日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816B物流仓库建设工 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进行了公开招标,本次公开招标根据国家法律 法规的规定和公司招标管理相关制度,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 按程序办理。经履行评审程序后,港务工程公司、南京水科院瑞迪科技集 团有限公司联合体为上述项目的第一中标候选人,龙集公司按照相关规定 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无异议。龙集公司816B物流仓库建设工程勘察设 计施工总承包项目中标人为港务工程公司、南京水科院瑞迪科技集团有限

公司联合体,中标价格4,816.49万元。

(二)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南京港(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港务工程公司42.26%的股 权,是港务工程公司的第一大股东;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江苏省港口集团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省港口集团”)持有港务工程公司22.48%股权;省港 口集团全资子公司江苏港航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持有港务工程公司35.26% 股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上述公开招标 形成公司的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6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联董事钱伟、朱同才、刘杰回避表决。

上述关联交易金额合计为4,816.49万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无需提 交股东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介绍

名称:南京港港务工程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路426 号

法定代表人:向宁

注册资本:12,90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926089657911

经营范围:港口经营(凭许可证所列范围经营);房屋建筑工程施工

总承包;建筑装饰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公路工程施工;机 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 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 电气工程、电力工程;房屋拆迁服务;为企业内部物业管理服务;建筑材 料、五金交电、照明器材销售;预制构件生产、销售;自有设备租赁;亮 化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的设计、施工;沉船、沉物打捞;普通货物仓储; 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 以审批结果为准)

截至2026年6月30日,港务工程公司总资产91,657.26万元,净资产 27,840.78万元。2026年上半年,港务工程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7,705.33万元, 净利润2,321.39万元。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关联交易标的为龙集公司816B物流仓库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 包项目。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 行。本次关联交易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中标单位和中标价格,交易价格 公平公允,并签订相关交易协议,对关联交易价格予以明确。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 买方

名称:南京港龙潭集装箱有限公司。

工程地点:南京港龙潭港区所在地。

2. 合同工期

合同签订后210 天内完成竣工验收,工期按照招标公告要求。

3. 合同价款

含税总价(人民币小写):48164862.40 元,增值税税率为9%;(人 民币大写):肆仟捌佰壹拾陆万肆仟捌佰陆拾贰圆肆角。

4. 付款方式

4.1 预付款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工程费的10% 。

4.1.1 预付款支付期限:

合同签字盖章后10 日内,承包人提供工程费5%的财务收据和履约银 行保函,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工程费的10%作为预付款。

注:根据苏交规〔2024〕6 号文,对信用等级为AA 级的从业单位, 给与履约保证金优惠20% ,即金额为4%签约合同价;对列入江苏省公 路水运建设市场守信激励主体对象名单(红名单)的从业单位,给与履约 保证金优惠50% ,即金额为2.5%签约合同价。

4.1.2 预付款扣回的方式:

按月完成工程款的扣减预付款,当工程进度款支付到工程费的30% 时,开始扣回预付款,并在支付到工程费的80%时扣完预付款。

每次扣款计算为10%/(80%-30%)×本月进度款(备注:当本月进度 款包含工程费的30%以下部分时,以下部分不作为扣款计算基数;当本月

进度款包含工程费的80%以上部分时,以上部分不作为扣款计算基数)。

4.2 工程进度付款

4.2. 1 付款时间

按月支付进度款。

4.2.2 支付分解表及支付方式

承包方应根据合同的价格组成等因素,按照以下分类和分解原则,汇 总形成月度支付分解报告。

(1)设计费:

①施工图完成并经发包人确认后,支付至设计费的40%;

②施工图设计取得主管部门批复后,支付至设计费的50%;

③承包人提交全部(各阶段)施工图预算并经发包人审核确认后,支 付至设计费的70%;

④项目交工验收通过后,支付至设计费的97%;缺陷责任期满且双方 无质量争议后付清设计费的余款。

(2)建安工程款的支付:

1)计量

①每月计量一次,计量截止日期为每月25 日。

②每次计量时,计量清单中必须附有对应工程量的工料分析表,否则, 发包人有权拒绝调差。

2)工程月进度款:月完成产值根据专用条款进行计算确定,发包人 每月按照月完成可计量产值的80%向承包人支付月进度款。

3)其他费用:除上述约定按已完成工程量计量支付的工程费用外,

结合现场实际生产情况将各项费用进行分解,并进行月度付款。

4)交工验收后支付款:经发包人确认的甩项单位工程外的本工程整 体交工验收并在不存在质量与进度争议、无第三方索赔、无拖欠农民工工 资、无未结严重缺陷情形下,支付至本工程现场已完成计量产值的85%。

5)结算初审完成后支付款:须符合上述全部审查条件,审核工程无 重大纠纷、无第三方权利主张且承包人所有资料已齐备,方可支付至本工 程初审结算金额的90%

6)结算复审完成后支付款:须在无遗留质量、安环、农民工工资等 争议确认并资料审查合格基础上,支付至结算复审价97%(扣除各项考核 费用)。如存在争议或未决风险,发包人可暂停支付或相应扣减。

7)剩余款项待缺陷责任期满且各方签署完成工程缺陷责任期终止证 书后一次性支付。所有付款承包人需接受发包人优先使用银行承兑汇票, 承兑汇票不低于合同总价的50%。发包人在支付货款前,承包人需向甲方 提供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9%);承包人不按合同约定向发包人提供合 规发票,将赔偿发包人的税款损失(增值税、所得税、城建税等附加税费)。 若因承包人提供发票不合规致使发包人受到税务机关处罚的,承包人还应 承担因此给发包人造成的全部损失。

5. 合同生效

本合同在乙方提供履约担保后,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 署并加盖单位章后生效。

六、关联交易的资金来源

龙集公司816B 物流仓库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的资金来

源为自筹资金。

七、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项目建设需要,龙集公司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选择工程项目联合体, 港务工程公司为联合体中标牵头人。港务工程公司的资质满足龙集公司项 目建设需要。关联交易定价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有利于公司控制投资成本, 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对公 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构成重大影响。

八、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6 年1 月1 日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港务工程公司累计已 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金额为1,235.13 万元。

九、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公司控股子公司龙集公司因816B 物流仓库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 承包项目与港务工程公司形成关联交易。该关联交易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形 成,招标程序公开透明,交易价格公平公允,招标结果公正,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一致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6 年第四次会议 审议。董事会在审议该项议案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十、备查文件

1.《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6 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2.《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3. 项目招标、开标文件及相关协议。

特此公告。

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16日


声明: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本文基于第三方数据库发布,不代表本网观点,任何在本文出现的信息均只作为参考,不构成个人投资建议。如有出入请以实际公告为准。

热点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