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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泰电源: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首次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导读:科泰电源: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首次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上海科泰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6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激励对象 名单(首次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上海科泰电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 号――业务办 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上海科泰电源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 激励对象名单(首次授予日)进行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关于本激励计划调整事项的核查意见

经审核,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对本激 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调整,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 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激励计划》中相关调整事项 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调整后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不存在不符 合获授条件的情况,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调整内容 在公司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 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 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 意公司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

调整。

二、关于本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一)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公司不存在《管 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下列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 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 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 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为在公司(含子公司)任职的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员工。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 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三)除前述经批准的激励对象人数调整外,本次授予限制性股 票的激励对象与公司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批准的公司2026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规定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相符。

(四)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符合《公司法》《证券 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 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激 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且满足本激励计划规定的获 授条件。

(五)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

法规及本激励计划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综上,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列入本激励计划的首 次授予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 本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 就,同意以2026 年9 月15 日为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授 予条件的111 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278.7611 万股,授予价格 为11.27 元/股。

上海科泰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 年9 月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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