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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利信: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公告

导读:飞利信: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公告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公司财务人员查询银行账户信息获悉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或“飞利信科技”)及子公司北京飞利信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飞利信电子”)2 个基本银行账户和部分一般银行账户被冻结。

一、本次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原因及后续解决措施

本次银行账户被冻结系云南东蒲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东蒲”) 与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飞利信电子技术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保全一 案所致。案涉项目为2013 年丽江市人民政府主导建设的“平安丽江”综合视频 管理系统项目,总承包人为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北京飞利信电子 技术有限公司实施),云南东蒲分包其中城市智能交通管理子系统项目的建设及 运维。工程建设及8 年运维完毕后,因丽江市人民政府长期未最终核定项目考核 结果,未能按约向飞利信电子公司支付合同款项,飞利信电子公司因此未向东蒲 支付剩余款项。

东蒲公司于2024 年2 月起诉飞利信电子公司及飞利信科技公司,飞利信电 子公司收到诉状后及时与丽江市人民政府沟通,按照丽江市人民政府给出的支付 计划,与东蒲公司在古城区人员法院组织下达成调解协议。因东蒲公司未按期完 成设备改造、实际控制人失联、未开具合规发票、丽江市人民政府未按期付款、 运维考核结果未最终核定等多项因素叠加,飞利信电子未按期向东蒲支付调解协 议约定的款项。

飞利信电子与东蒲公司之间无争议本金为8,050,034.48 元,飞利信电子已于 2026 年9 月11 日向东蒲公司支付该笔款项。2026 年8 月,丽江市人民政府出具

结算方案,2026 年9 月,飞利信与丽江市人民政府签订《欠款结算协议书》, 约定丽江市公安局于2026 年12 月31 日前支付结算后的欠款45,278,588.3 元。 公司将继续积极与法院、申请人等相关主体协商解冻公司被冻结银行账户,并加 强与法院、申请人等沟通,维护公司合法权益和正常经营。

二、本次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本次冻结账户是上市公司及子公司飞利信电子的部分账户,公司生产经营 正常,本次公司实际被冻结金额合计为454,737.06 元,占公司2026 年度半年度 未经审计货币资金的0.92%,占比相对较小,未对上市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 重大影响,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 条的情形。

公司将采取积极措施解决该事项,以消除该风险。公司将会密切关注该事 项的进展情况,并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公司信息均以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 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9 月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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