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海泰科:回购股份报告书
证券代码:301022证券简称:海泰科公告编号:2026-081
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回购股份报告书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股份的种类:
A股非限售
、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2,000万元(含)且不超过3,000万元(含)。
、拟回购股份的用途: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回购股份价格区间:不超过
33.12元/股(含)。
、回购股份资金来源: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按照回购资金总额的上下限和回购价格上限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为603,865股至905,797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0.61%~0.91%。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回购股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个月内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收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在回购期间的减持计划。若上述主体在未来有减持公司股份计划,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回购事项存在回购期限内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进而导致本次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等不确定性风险;
(
)如发生对公司股票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或公司生产经营、财
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事项发生时,则存在本次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根据规则变更或终止回购方案的风险;
(3)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可能存在因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未能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激励对象放弃认购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份无法部分或全部授出而被注销的风险;
(4)本次回购方案不代表公司最终回购股份的实际执行情况,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编制了《回购股份报告书》。具体内容如下:
一、回购报告书的主要内容
(一)简要介绍回购股份方案
1、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价值的判断和未来年度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建立完善的长效激励约束机制,提高团队凝聚力和竞争力,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在综合考虑公司财务状况、经营状况及盈利能力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将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
2、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本次回购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条规定的条件: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六个月;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4)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
(5)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3、回购股份的方式、价格区间
(1)回购股份方式公司本次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2)回购股份价格区间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33.12元/股(含),该回购价格上限未超过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回购价格将在回购实施期间,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状况确定。
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实施现金分红、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4、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本次拟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 用途 | 拟回购股份数量(股) | 拟回购资金总额(万元) |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 ||
| 上限 | 下限 | 上限 | 下限 | ||
| 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 | 905,797 | 603,865 | 3,000.00 | 2,000.00 | 0.61%~0.91% |
注: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后续实施结果为准,数据如有尾差,为四舍五入所致。
、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综合公司资产负债率、有息负债、现金流等情况,实施本次回购不会加大公司的财务风险,亦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
6、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1)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在回购期限内,如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低限额,则回购期限可自公司董事长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如公司董事会决议终止本次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2)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3)公司回购股份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4)回购方案实施期间,如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十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期限可予以顺延,顺延后不得超出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最长期限。
7、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以当前公司总股本99,484,126股为基础,按照回购资金总额的上下限和回购价格上限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为603,865股至905,797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61%~0.91%。若本次回购股份全部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并全部予以锁定,预计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如下:
| 股份性质 | 回购前 | 回购后 | ||||
| 按回购金额下限计算 | 按回购金额上限计算 | |||||
| 股份数量(股) | 比例(%) | 股份数量(股) | 比例(%) | 股份数量(股) | 比例(%) | |
| 有限售条件股 | 32,497,840 | 32.67 | 33,101,705 | 33.27 | 33,403,637 | 33.58 |
| 无限售条件股 | 66,986,286 | 67.33 | 66,382,421 | 66.73 | 66,080,489 | 66.42 |
| 股份总数 | 99,484,126 | 100.00 | 99,484,126 | 100.00 | 99,484,126 | 100.00 |
注:上表中股份总数为截止2026年8月27日股份总数。上述变动情况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完成后的股本结构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数据如有尾差,为四舍五入所致。
8、管理层关于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影响和维持上市地位等情况的分析,全体董事关于本次回购股份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的承诺
截至2026年6月30日(未经审计),公司总资产为230,579.53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38,621.99万元,流动资产为130,552.01万元,资产负债率为39.88%。若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按照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上限3,000万元测算,回购资金分别占以上指标的1.30%、2.16%、2.30%。根据公司目前经营、财务及未来发展规划,公司认为本次回购资金金额不会对公司经营、盈利能力、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等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条件。
公司全体董事承诺:在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中,将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本次回购不会损害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9、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以及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拟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若在股份回购完成后未
能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未授出或转让的部分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若发生公司注销所回购股份的情形,公司将根据具体实施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将按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就注销股份及减少注册资本事宜履行通知债权人等法律程序,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二)回购股份事项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的情况公司于2026年8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事项已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具体详见公司于2026年8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70)、《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75)。
公司于2026年9月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6-076)、《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77)。
公司于2026年9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80)。
(三)开立回购专用账户的情况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了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该账户仅用于回购公司股份。
(四)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股东会回购决议公告前六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是否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的说明
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提前终止减持计划暨减持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2)。在上述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孙文强先生最终减持公司股份1,085,300股。除上述情况外,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
司股份的情形,亦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的行为。
(五)回购股份的资金筹措到位情况本次回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根据公司的资金储备和规划情况,用于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可根据回购计划及时到位。
二、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事项存在回购期限内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进而导致本次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等不确定性风险;
2、如发生对公司股票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事项发生时,则存在本次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根据规则变更或终止回购方案的风险;
3、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可能存在因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未能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激励对象放弃认购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份无法部分或全部授出而被注销的风险;
4、本次回购方案不代表公司最终回购股份的实际执行情况,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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