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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德新材: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导读:信德新材: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证券代码:301349证券简称:信德新材公告编号:2026-068

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信德新材”)于2026年9月15日召开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选举产生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全体董事,公司已顺利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

2026年9月1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完成了董事长、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换届选举及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换届聘任。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三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一)非独立董事:尹洪涛先生(董事长)、尹士宇先生、芮鹏先生

(二)独立董事:陈晶女士、袁彬先生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由以上5名董事组成,任期自公司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上述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人数比例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两位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

二、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与ESG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及审计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组成情况如下:

专门委员会委员成员主任委员(召集人)
战略与ESG委员会尹洪涛、尹士宇、袁彬尹洪涛
提名委员会尹洪涛、袁彬、陈晶袁彬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尹洪涛、袁彬、陈晶袁彬
审计委员会陈晶、袁彬、芮鹏陈晶

上述委员任期与第三届董事会任期一致,任期三年,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中的独立董事均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担任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陈晶为会计专业人士,审计委员会成员均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

三、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况

(一)总经理:尹洪涛先生

(二)副总经理:尹士宇先生

(三)财务总监:王雨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四)董事会秘书:蔡林生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五)证券事务代表:韩汝池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聘任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财务总监聘任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上述人员任期三年,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上述人员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和职业道德,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有关任职资格的规定,未发现其存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任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秘书蔡林生先生、证券事务代表韩汝池先生均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董事会秘书培训证明,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专业能力,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尹洪涛先生作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之一同时担任董事长和总经理有利于统一决策与执行,减少沟通成本,提升运营效率;确保长期战略稳定落地,避免因职责分离可能带来的方向偏差或执行延迟。公司已通过章程与议事规则明确董事会与总经理职责权限、特定事项需由独立董事或各专门委员会事前审核,确保决策科学、监督有效、运作透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保证上市公司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独立,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不得侵占公司资金、资产,不得越权干预公司的经营决策及财务管理活动。重大关联交易严格履行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关联董事、股东回避表决。董事会及内部机构独立运作,通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与履职保障机制,强化监督制衡。公司已建立完善制衡与监督机制,防范治理风险,能够有效保障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四、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

联系人:董事会秘书蔡林生先生、证券事务代表韩汝池先生

联系电话:0411-85235213

电子邮箱:ysy@dlaosl.com

传真:0419-5169858

邮编:116318

联系地址:辽宁省大连长兴岛经济区马咀路58号

五、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离任情况

因任期届满,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兼副总经理王伟先生、副总经理王晓丽女士于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完成后离任,离任后仍然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截至本公告日,王伟先生直接持有公司12,700股,间接持有公司股份344,558股;王晓丽女士直接持有公司13,880股,间接持有公司股份258,418股。王伟先生和王晓丽女士将继续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所作的相关承诺。

公司对王伟先生和王晓丽女士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六次会议决议;

3.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6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16日

附件:

王雨,女,1989年出生,中共党员,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吉林大学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税务师。2013年7月至2018年12月,就职于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任审计经理;2018年12月至2021年12月,就职于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任财务主管;2022年6月至2022年12月,就职于捷安(大连)咨询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已注销),任合伙人;2022年12月至今,任职于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公司会计机构负责人,历任信德新材全资子公司辽宁信德碳基新材料技术开发有限公司、信德新材控股子公司福建中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2026年6月至9月代行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现任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王雨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3.2.3、3.2.4条所规定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蔡林生,男,198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九三学社社员,硕士学历,法学、InternationalAccountingandFinance学位。具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曾获第十七届、第十八届“新财富金牌董秘”等荣誉。曾任深圳华强集团有限公司投资经理,深圳市佳创视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投资总监,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总监,珠海汇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总监、董事会秘书,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等职务,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现任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

蔡林生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3.2.3、3.2.4条所规定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韩汝池,男,199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新南威尔士大学硕士学历,已取得董事会秘书培训证明。曾就职于南极电商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云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深圳价值在线咨询顾问有限公司咨询部、上海信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咨询部。2025年12月加入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现任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证券部部长。

韩汝池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3.2.3、3.2.4条所规定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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