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信德新材: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1349证券简称:信德新材公告编号:2026-066
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议案。
●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09月15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9月15日的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9月15日的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现场会议于2026年9月15日14:00在辽宁省大连长兴岛经济区马咀路58号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召集,并由董事长尹洪涛先生主持。
4、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84人,代表股份84,718,82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768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人,代表股份83,805,18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124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80人,代表股份913,64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446%。
截至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142,498,480股,其中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为753,800股,回购股份不享有表决权,本次股东会享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41,744,680股。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81人,代表股
份913,78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44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人,代表股份1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80人,代表股份913,64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446%。
(3)公司董事(董事尹洪涛、王伟、芮鹏、袁彬、陈晶以通讯方式参会)、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表决分类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回避 | 表决结果 | |||
| 股数(股) | 比例 | 股数(股) | 比例 | 股数(股) | 比例 | 股数(股) | ||||
| 1.00 |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1.01 | 《关于选举尹洪涛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总表决情况 | 84,531,098 | 99.7784% | 当选 | |||||
|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 726,053 | 79.4559% | ||||||||
| 1.02 | 《关于选举尹士宇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总表决情况 | 84,531,101 | 99.7784% | 当选 | |||||
|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 726,056 | 79.4562% | ||||||||
| 1.03 | 《关于选举芮鹏先生 | 总表决情况 | 84,531,098 | 99.7784% | 当选 | |||||
| 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 726,053 | 79.4559% | |||||||
| 2.00 |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2.01 | 《关于选举陈晶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总表决情况 | 84,548,298 | 99.7987% | 当选 | |||||
|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 743,253 | 81.3382% | ||||||||
| 2.02 | 《关于选举袁彬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总表决情况 | 84,548,296 | 99.7987% | 当选 | |||||
|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 743,251 | 81.338% | ||||||||
| 3.00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 | |||||||||
| 3.01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总表决情况 | 84,686,676 | 99.9621% | 20,500 | 0.0242% | 11,650 | 0.0138% | 0 | 通过 |
|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 881,631 | 96.4817% | 20,500 | 2.2434% | 11,650 | 1.2749% | 0 | |||
| 3.02 | 《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 | 总表决情况 | 84,676,976 | 99.9506% | 30,200 | 0.0356% | 11,650 | 0.0138% | 0 | 通过 |
| 其中,中小股 | 871,931 | 95.4201% | 30,200 | 3.3049% | 11,650 | 1.2749% | 0 | |||
| 则>的议案》 | 东的表决情况 | |||||||||
| 3.03 |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总表决情况 | 84,676,976 | 99.9506% | 30,200 | 0.0356% | 11,650 | 0.0138% | 0 | 通过 |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 871,931 | 95.4201% | 30,200 | 3.3049% | 11,650 | 1.2749% | 0 |
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陈晶女士、袁彬先生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1.01-1.03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方式选举尹洪涛先生、尹士宇先生、芮鹏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1.01-1.03议案获得通过,尹洪涛、尹士宇、芮鹏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1-2.02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方式选举陈晶女士、袁彬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2.01-2.02议案获得通过,陈晶、袁彬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01-3.03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由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指派的储晨韵、周晨昕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6年0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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