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奥佳华: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股票简称:奥佳华
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通知于2026 年8 月29 日在《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以公告方式发出。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本次股东会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9 月16 日(星期三)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9 月16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 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9 月16 日9:15 至15:00 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厦门市湖里区安岭二路31-37 号8 楼会议室
3、表决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本次股东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邹剑寒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的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52 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共 249,817,877 股,约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0.0517%。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有8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245,987,559 股,约占公司总股份数的39.4376%。
(2)网络投票情况:
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共有44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830,318 股,约占公司 总股份数的0.6141%。
(3)委托独立董事投票的股东共0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0 股,占本公司 总股数的0.0000%。
2、公司部分董事、公司董事会秘书以及见证律师出席了现场会议,公司部 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二、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邹剑寒先生、李五令先生、陈淑美女士、林建华 先生、郭桃花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自本次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 起就任,任期三年。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01《关于选举邹剑寒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247,452,746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0533%。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4,206,955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 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0125%。
邹剑寒先生当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关于选举李五令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247,452,74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0533%。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4,206,951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 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0124%。
李五令先生当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关于选举陈淑美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253,173,44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101.3432%。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9,927,653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 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1.0579%。
陈淑美女士当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注:表决比例超过100%的,为累积投票制所致。
1.04《关于选举林建华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247,448,94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0517%。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4,203,152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 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9546%。
林建华先生当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5《关于选举郭桃花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247,457,74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0553%。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4,211,952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 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0885%。
郭桃花女士当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王志强先生、李宏伟女士、李奇渊先生为公司第七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前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 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自本次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具体表决情 况如下:
2.01《关于选举王志强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247,452,73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0533%。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4,206,941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 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0123%。
王志强先生当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关于选举李宏伟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250,907,15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100.4360%。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7,661,361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 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6.5743%。
李宏伟女士当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注:表决比例超过100%的,为累积投票制所致。
2.03《关于选举李奇渊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247,452,73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0533%。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4,206,943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 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0123%。
李奇渊先生当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上述选举的董事与职工代表选举的职工董事肖婷婷女士组成公司第七届董 事会,任期三年。
本次会议议案内容详见2026 年8 月29 日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及其内容的相关公告。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黄臻臻、邢志华
3、结论性意见: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及召开 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公司法》 《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合法有 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 见书》。
特此公告。
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 年9 月16 日
声明: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本文基于第三方数据库发布,不代表本网观点,任何在本文出现的信息均只作为参考,不构成个人投资建议。如有出入请以实际公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