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鸿富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
深圳市鸿富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网上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
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华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鸿富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富诚”、“发行人”或“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 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获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6〕 1655号)。
华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源证券”、“保荐人”或“保荐人(联 席主承销商)”)担任本次发行的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东莞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东莞证券”)担任本次发行的联席主承销商(华源证券和东莞 证券以下合称“联席主承销商”)。
本次发行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 网下向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 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 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发行人与联席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1,873.0606万股,发行价 格为人民币76.86元/股。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 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 基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企业年金基金和职业年金基金、 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报价中 位数、加权平均数孰低值,故保荐人相关子公司无需参与本次战略配售。
根据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为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 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与发行人经营业务具有 战略合作关系或长期合作愿景的大型企业或其下属企业。根据最终确定的发行价
格,华源证券鸿富诚员工参与深交所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华 源证券鸿富诚员工战配资管计划”)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187.3060万股,约占本 次发行总量的10.00%。其他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最终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 374.6121万股,约占本次发行数量的20.00%。
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为561.9181万股,约占本次发行数量的30.00%。 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561.9181万股,约占本次发行数量的30.00%。本次发行初始 战略配售数量与最终战略配售数量相同,本次发行战略配售无需向网下发行进行 回拨。
战略配售回拨后、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917.8425 万股,约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数量的70.0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 为393.3000万股,约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数量的30.00%。最终网 下、网上发行合计数量1,311.1425万股,网上及网下最终发行数量将根据网上、网 下回拨情况确定。
鸿富诚于2026年9月16日(T日)利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初始 发行“鸿富诚”股票393.3000万股。
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发行的缴款环节,并于2026年9月18日(T+2日)及 时履行缴款义务。具体内容如下:
1、网下获配投资者应根据《深圳市鸿富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于2026年9月18日(T+2日) 16:00前,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获配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
认购资金应该在规定时间内足额到账,未在规定时间内或未按要求足额缴纳 认购资金的,该配售对象获配新股全部无效。多只新股同日发行时出现前述情形 的,该配售对象全部获配股份无效。不同配售对象共用银行账户的,若认购资金 不足,共用银行账户的配售对象获配股份全部无效。网下投资者如同日获配多只 新股,请按每只新股分别缴款,并按照规范填写备注。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深圳市鸿富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 保其资金账户在2026年9月18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
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 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华源证券包销。
2、限售期安排
本次发行的股票中,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自本次公开 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
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 1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即 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 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 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
网下投资者参与初步询价报价及网下申购时,无需为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填写 限售期安排,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公告所披露的网下限售期安排。
战略配售方面,华源证券鸿富诚员工战配资管计划和其他参与战略配售的投 资者获配股票限售期为12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 起开始计算。限售期届满后,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对获配股份的减持适用中国 证监会和深交所关于股份减持的有关规定。
3、当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 后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 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4、提供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未足额申购或者获得初步配售的 网下投资者未按时足额缴付认购资金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联席 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下投资者或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在 证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目的违规次数合并计算。配售对象被列入限制名单 期间,该配售对象不得参与证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目的网下询价和配售业 务。网下投资者被列入限制名单期间,其所管理的配售对象均不得参与证券交易 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目的网下询价和配售业务。
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 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 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放弃认 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可交换公 司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一、网上申购情况
联席主承销商根据深交所提供的数据,对本次网上发行的申购情况进行了统 计,本次网上发行有效申购户数为14,278,420户,有效申购股数为46,429,631,000 股。配号总数为92,859,262个,起始号码为000000000001,截止号码000092859262。
二、回拨机制实施、发行结构及网上发行中签率
根据《深圳市鸿富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发行公告》公布的回拨机制,由于网上初步有效申购倍数为11,805.14391倍,高于 100倍,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将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 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20%(向上取整至500股的整数倍,即262.2500万股)由网 下回拨至网上。回拨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655.5925万股,约占扣除最终战略 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数量的50.00%;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655.5500万股,约占扣 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数量的50.00%。回拨后本次网上发行中签率为 0.0141192162%,有效申购倍数为7,082.54611倍。
三、网上摇号抽签
发行人与联席主承销商定于2026年9月17日(T+1日)上午在深圳市罗湖区深 南东路5045号深业中心311室进行摇号抽签,并将于2026年9月18日(T+2日)公 布网上摇号中签结果。
(以下无正文)
发行人:深圳市鸿富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华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9月17日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鸿富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 业板上市网上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之签章页)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鸿富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 业板上市网上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之签章页)
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华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鸿富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 业板上市网上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之签章页)
联席主承销商:联席主承销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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