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主页 > 洞察 >   正文

英威腾: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导读:英威腾: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 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与 薪酬考核委员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 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监管指引第1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和2025 年员 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持股计划”)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 如下:

一、关于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一)关于调整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事项

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对本激励计划进行的调整。

(二)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事项

1、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规定的禁止实施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2、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激励对象不包括独 立董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

子女。本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满足获授股票权益的 条件。

3、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和股票 期权的预留授予日进行核查,认为该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以及公司《激励计 划》及其摘要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同意以2026 年9 月15 日为预留授予日,向 13 名激励对象授予94 万股限制性股票,向43 名激励对象授予73 万份股票期 权。

二、关于本次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一)关于调整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受让价格的事项

公司对本次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受让价格的调整符合《公司法》《指导意见》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本次持股计划的有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有 效。本次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一致同意本次调整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受让价格。

(二)关于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分配事项

本次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分配方案,符合公司《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的相关规定,且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审批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加员工持股 计划预留份额分配的情形。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同意2025 年员工持股 计划本次预留份额分配方案,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

2026 年9 月17 日


声明: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本文基于第三方数据库发布,不代表本网观点,任何在本文出现的信息均只作为参考,不构成个人投资建议。如有出入请以实际公告为准。

热点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