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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玮科技:2026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导读:凌玮科技:2026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广州凌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凌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6年9月4日召开的2026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1、公司于2026年9月4日召开2026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2026年06月30日的总股本108,472,09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1,694,418.2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如在利润分配相关公告披露后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将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2、自本次分配预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公司2026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预案一致。

4、本次权益分派实施方案距离公司2026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6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08,472,09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

1.8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

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4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2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9月22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9月23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6年9月22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6年9月23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份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股东账号股东名称
103*****247胡颖妮
203*****458胡湘仲
308*****712新余高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08*****692新余凌玮力量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年9月11日至登记日:2026年9月22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公司部分股东在《广州凌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广州凌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承诺:所持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公司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行为的,上述发行价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上述承诺涉及的发行价由31.83元/股调整为31.63元/股。

七、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鸿创三街1号(凌玮科技大厦)

咨询联系人:彭智花

咨询电话:020-31564867

传真电话:020-39388562

八、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2026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3、关于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4、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广州凌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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