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必创科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667证券简称:必创科技公告编号:2026-035
北京必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3、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现场会议召开的时间:2026年9月16日14:00。
3、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9月16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9月16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七街1号汇众2号楼六层公司第一会议室。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代啸宁先生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北京必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7、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99人,代表股份59,322,84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989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23,238,97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356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93人,代表股份36,083,87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6332%。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90人,代表股份7,208,77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22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22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89人,代表股份7,208,5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226%。
(3)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以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征集表决权情况
根据《公开征集上市公司股东权利管理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6年9月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公开征集表决权的公告》。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征集人,就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3.00《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向全体股东征集表决权,其中,对3.01“选举周霞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议案的投票数为“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对议案3.02的投票数为“0”。本次征集表决权未收到有效的股东授权征集人行使表决权的文件。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表决分类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回避 | 表决结果 | |||
| 股数(股) | 比例 | 股数(股) | 比例 | 股数(股) | 比例 | 股数(股) | ||||
| 1.00 | 关于调整董事会人数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总表决情况 | 59,224,349 | 99.8340% | 61,900 | 0.1043% | 36,600 | 0.0617% | - | 通过 |
|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 7,110,275 | 98.6336% | 61,900 | 0.8587% | 36,600 | 0.5077% | - | |||
| 2.00 |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
| 2.01 | 选举代啸宁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总表决情况 | 54,931,883 | 92.5982% | - | - | - | - | - | 当选 |
|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 6,591,261 | 91.4339% | - | - | - | - | - | |||
| 2.02 | 选举张志涛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总表决情况 | 55,300,081 | 93.2189% | - | - | - | - | - | 当选 |
|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 6,552,555 | 90.8969% | - | - | - | - | - | |||
| 2.03 | 选举丁岳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总表决情况 | 55,125,734 | 92.9250% | - | - | - | - | - | 当选 |
|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 6,581,660 | 91.3007% | - | - | - | - | - | |||
| 3.00 |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
| 3.01 | 选举周霞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总表决情况 | 54,893,620 | 92.5337% | - | - | - | - | - | 当选 |
|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 6,552,998 | 90.9031% | - | - | - | - | - | |||
| 3.02 | 选举范晋生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总表决情况 | 55,345,284 | 93.2951% | - | - | - | - | - | 当选 |
|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 6,597,758 | 91.5240% | - | - | - | - | - | |||
| 4.00 | 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总表决情况 | 59,068,049 | 99.5705% | 52,200 | 0.0880% | 202,600 | 0.3415% | - | 通过 |
|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 6,953,975 | 96.4654% | 52,200 | 0.7241% | 202,600 | 2.8105% | - |
上述提案1.00和4.00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由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周宁律师、李成杨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必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北京必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必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3、《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公开征集北京必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表决权的法律意见书》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必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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