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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特股份: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导读:开特股份: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湖北开特汽车电子电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4 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 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3 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湖北开特汽车电子电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 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2024 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 意见如下:

1、关于2024 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 限售、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 限售条件成就的核查意见

公司2024 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限售期、股票期权第 二个等待期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现已届满。公司不存在不得解除 限售、行权的相关情形;除1 名激励对象因主动离职丧失激励对象资格外,其余 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已达标;除1 名激励对象正常退 休不参与个人绩效考核外,其余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均满足行权/解除限 售要求。

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及股票期权行权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 划》的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权益行使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的情形。公司2024 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 限售、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 限售条件已成就。

2、关于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调整2024 年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回购价 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 (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3 号――股权激励和员工 持股计划》以及公司《2024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本次调整 内容在公司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对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回购 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3、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核查意见

鉴于公司2024 年股权激励计划中1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主动辞职,不再 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 司回购注销。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方案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3 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 等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 形。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事项。

湖北开特汽车电子电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 年9 月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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