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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月股份: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导读:日月股份: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秘书的基本情况

经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 议,同意聘任卢建波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卢建波先生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和个人品德,熟悉证券法律法规和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其任职资格和兼任情况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董事会秘 书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具体如下:

(一)具备财务、会计、审计等与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相关的五年以上工作 经验

卢建波先生历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经理(2007 年7 月1 日至2016 年5 月20 日),宁波旭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2016 年5 月21 日至2025 年1 月22 日),浙江哲琪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25 年3 月1 日至2025 年8 月30 日)。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浙江皇马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德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宁波市北仑区税务学会会长,并已取得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证书, 具备与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相关的五年以上工作经验。

(二)截至公告披露日,卢建波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

1、《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4.3.3 条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2、最近36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被中国证监会采取3 次以上行 政监督管理措施;

3、最近36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3 次以上通报批评;

4、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影响董事会秘书 任职资格的情形。

(三)卢建波先生不存在兼任总经理、分管经营业务的副总经理以及财务负 责人的情形:

1、卢建波先生兼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职务,分管董事会办公室等相关部 门,不存在兼任经理、分管经营业务的副经理、财务负责人的情况;

2、卢建波先生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识、工作 经验以及相关素质;公司聘请了证券事务代表,并设立由董事会秘书分管的董事 会办公室,为董事会秘书依法履职提供必要保障;

3、卢建波先生保证具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承担董事会秘书的职责,并持续 加强证券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学习,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其任职资 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二、董事会秘书聘任所履行的程序

(一)提名委员会建议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卢建波先生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履职能力进行 了审议,认为卢建波先生已取得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任职培训证明,熟 悉证券相关法律法规,且具备5 年以上董事会秘书职责相关的任职履历;认为其 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履行董事会秘 书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与能力,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 年9 月16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以9 票赞成、0 票 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同意聘任卢 建波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任期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一致,自董事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董事会秘书培训及备案情况

卢建波先生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任职培训证明,并按时 参加了董事会秘书后续培训等。

特此公告。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9 月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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