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主页 > 洞察 >   正文

锡南科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导读:锡南科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无锡锡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无锡锡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6 年9 月16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为保证公司董事会工作的衔接性 和连贯性,经全体董事一致提议并同意豁免本次董事会通知时限,会议通知以现场方 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5 名,实际参会董事5 人,其中独立董事刘志 庆先生以通讯的方式出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忠良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董事会秘书列席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数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对本次会议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并作出如 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 规定,董事会同意选举李忠良先生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简历附后),任期 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 于董事会换届完成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2026-022)。

表决结果:同意票5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及召集人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董事 会决策机制,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 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经与会董事审 议,第三届董事会选举产生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如下:

1.审计委员会

召集人:刘志庆

委员:金炎、李明杰

2.提名与薪酬委员会

召集人:金炎

委员:刘志庆、肖英

3、逐项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会议审查,其中公司财务总监候选人经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审查,并经与会董事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李忠良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聘任张明哲先生、顾登峰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沈国林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 上述人员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任职资格和聘任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 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逐项审议情况如下:

3.01 审议通过《聘任李忠良担任公司总经理》

3.02 审议通过《聘任沈国林先生担任公司财务总监》

3.03 审议通过《聘任张明哲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3.04 审议通过《聘任顾登峰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高级管理人员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董事会换届完成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 券事务代表的公告》(2026-022)。

4、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聘任堵伟刚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简历附后),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 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 于董事会换届完成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2026-022)。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3、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无锡锡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09 月16 日

附件:一、李忠良先生简历

1、李忠良,男,中国国籍,1968 年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1 年7 月毕业 于成都科技大学铸造专业,获学士学位。1991 年9 月至2000 年12 月曾在无锡动力工 程股份有限公司历任铸造分厂技术厂长、分公司总经理;2001 年1 月至2005 年1 月担 任忠良铸造厂总经理;2005 年2 月至2020 年9 月担任锡南有限执行董事、总经理。2020 年9 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李忠良先生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截止本公告日其直接持有公司5,114.69 万股,直 接持股比例为51.15%,并通过无锡锡南融智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控制 公司0.28%的股份。李忠良先生与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李明杰先生系父子关系,与沈国林 先生的妻子是兄妹关系,除此之外,李忠良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 的股东、公司的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李忠良先生未受过中国证 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 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 条、第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 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附件二、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1、李忠良先生简历见附件一。

2、沈国林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8 年出生,1991 年7 月毕业 于苏州大学财经学院,学士学位,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1991 年7 月至2006 年5 月在宜兴市建设局驻无锡办事处担任主办会计;2006 年6 月至2020 年9 月担任锡 南有限财务总监;2020 年9 月至2026 年9 月担任公司财务总监及董事会秘书。

沈国林先生的妻子与实际控制人李忠良先生是兄妹关系,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 关联人存在关联关系,通过无锡锡南融智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 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9%,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

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 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 条、第3.2.4 条、第3.2.5 条所 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 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3、张明哲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6 年出生,1998 年7 月毕业 于上海交通大学,本科学历。1998 年8 月至2003 年7 月在泽台精密电子工业(深圳) 有限公司担任生技组长,2003 年7 月至2007 年6 月在泽星(上海)精密工业有限公司 担任生产经理,2008 年7 月至2020 年9 月担任锡南有限副总经理;2020 年9 月至今 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张明哲先生与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通过无锡锡南融智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 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9%,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 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 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 条、第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 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

4、顾登峰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7 年出生,2001 年7 月毕业 于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本科学历。2001 年7 月至2005 年8 月在中国人民解放军某工厂 担任工程师;2005 年8 月至2008 年8 月在胜赛思-嵘泰(扬州)精密压铸有限公司担 任工程师;2008 年9 月至2020 年9 月在锡南有限历任工程师、副总经理;2020 年9 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顾登峰先生与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通过无锡锡南融智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

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9%,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 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 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 条、第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 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

附件三、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堵伟刚先生,1986 年1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0 年10 月至2020 年10 月锡南有限人事部专员,2020 年10 月至今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堵伟刚先生与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 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 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 条、第3.2.4 条、第3.2.5 条 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 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声明: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本文基于第三方数据库发布,不代表本网观点,任何在本文出现的信息均只作为参考,不构成个人投资建议。如有出入请以实际公告为准。

热点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