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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源科技:关于自愿披露签订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公告

导读:力源科技:关于自愿披露签订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公告

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自愿披露签订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合同类型:供货合同

?合同金额:人民币6,815.60 万元(含税)

?对公司业绩的影响:本次交易属于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卖方”)日常经营活动相关合同,将进一步巩固公司在 火电市场的领先地位,有利于提升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对公司业 务发展及经营业绩将产生积极的影响。本合同的履行不会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构 成影响,不会因履行本合同而对上述合同对方形成依赖。

合同履行中的重大风险及重大不确定性:

若外部宏观环境及国家有关政策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客户需求产生不利变 化,又或出现其他不可预见或不可抗力,可能影响合同的最终执行情况。

一、审议程序情况

公司于近日与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东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买方”)签署了威海热电2×66 万千瓦热电联产项目化学水处理系统设备买卖 合同,合同金额为人民币6,815.60 万元(含税)。本合同为公司日常经营性合 同,公司已履行了签署该合同的内部审批程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 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无需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合同标的和对方当事人情况

(一)合同标的情况

买方名称: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东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合同签订地点:吉林长春

项目名称:威海热电2×66 万千瓦热电联产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设备名称:化学水处理系统设备

合同金额:人民币6,815.60 万元(含税)

(二)合同对方当事人情况

1、买方名称: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东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2、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法定代表人:倪海

4、注册资本:100,000 万元人民币

5、成立日期:2000 年9 月26 日

6、注册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4368 号

7、主营业务:许可项目: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勘察;建设工程施工; 建设工程监理;特种设备设计;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输电、 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矿产资源勘查;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 查;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安全评价业务;测绘服务;出版物印刷;文件、资料等其 他印刷品印刷;室内环境检测;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职业卫 生技术服务;出版物批发;出版物零售;认证服务;检验检测服务;热力生产和 供应;自来水生产与供应;燃气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 项目:工程管理服务;规划设计管理;工业工程设计服务;基础地质勘查;地质 勘查技术服务;水利相关咨询服务;对外承包工程;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进出口代理;地质灾害治理服务;环保咨询服务;环境应急治理服务;固体废物 治理;水土流失防治服务;水文服务;安全咨询服务;节能管理服务;工程造价 咨询业务;软件开发;软件销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翻译服务;技术服务、技 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 展;建筑材料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环境保护 专用设备销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住房租赁;机械设备租赁;采购代理 服务;销售代理;仪器仪表修理;专用设备修理;环境保护监测;数据处理和存 储支持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发电技术服务;水污染治理;水环境污染防治 服务;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土壤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大气污染治理;大气

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噪声与振动控制服务;生态恢复及生态保护服务;生态资源 监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土地整治服务;土地调查评估服务;储能技术服务; 合同能源管理;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计量技术服务;标准化服务;气候可行性 论证咨询服务;气象观测服务;气象信息服务;地震服务;地理遥感信息服务; 供应链管理服务;生物质能技术服务;科技中介服务;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 海水淡化处理;雨水、微咸水及矿井水的收集处理及利用;市政设施管理;智能 控制系统集成;海洋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 展经营活动)

8、主要股东:中国能源建设集团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三、合同主要条款

1、合同范围:本合同下的供货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所有合同货物、技术资 料、专用工具、备品备件,并提供相关的人员培训及技术协调、技术服务及技术 指导。

2、合同价格(含税金额):人民币6,815.60 万元(大写:陆仟捌佰壹拾伍 万陆仟元整)。

3、合同交货期:凝结水精处理系统2027 年1 月15 日之前,锅炉补给水处理 系统2026 年11 月10 日之前,循环水排污水膜浓缩处理系统2026 年12 月1 日之 前,原水及循环水排污水石灰处理系统2026 年12 月20 日之前(以实际为准)完成 全部设备、附件、技术文件的供货。

4、合同价款支付:按照规定的支付进度和支付条件支付合同款。

5、质量保证期:合同货物的质量保证期应为工程初步验收之日后24 个月。 质量保证起算时间以该台机组完成168 小时满负荷运行移交生产日期起计算。

四、对公司的影响

(一)威海热电2×66 万千瓦热电联产项目化学水处理系统设备买卖合同的 签署,将进一步巩固公司在火电市场的领先地位,有利于提升公司的持续盈利能 力和核心竞争力,对公司业务发展及经营业绩将产生积极的影响。

(二)买方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合同签订对公司业务独立性不构 成影响。

五、风险分析

1、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东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控股股东为中国能源建 设集团规划设计有限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具有一定的履约能力。

2、上述合同中已就违约、纠纷等做出明确的规定。

3、若外部宏观环境及国家有关政策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客户需求产生不 利变化,又或出现其他不可预见或不可抗力,可能影响合同的最终执行情况。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9 月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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