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豫园股份: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变更的公告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执行总裁、CFO邹超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邹超先生鉴于工作调整原因,向公司董事会提出辞去公司执行总裁、CFO职务。离任后,邹超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经公司董事会提名与人力资源委员会资格审查,董事会审计与财务委员会审核并经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聘任杨琴女士为公司CFO,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一、高级管理人员离任情况
(一)提前离任的基本情况
| 姓名 | 离任职务 | 离任时间 | 原定任期到期日 | 离任原因 | 是否继续在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任职 | 是否存在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 |
| 邹超 | 执行总裁、CFO | 2026年9月16日 | 2029年1月19日 | 工作调整 | 否 | 否,不存在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含增持承诺) |
(二)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邹超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其辞任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邹超先生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并且已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做好交接工作。
邹超先生与公司并无任何意见分歧。公司董事会对其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聘任公司CFO的相关情况
公司于2026年9月16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杨琴女士为公司CFO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与人力资源委员会资格审查,董事会审计与财务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杨琴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CFO,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三、董事会审计与财务委员会意见
经董事会审计与财务委员会审查,杨琴女士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中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条件,具备担任公司CFO的任职资格和履职能力,其教育背景、任职履历、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同意聘任杨琴女士担任公司CFO,并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9月17日附件:杨琴女士简历
杨琴,女,1982年出生,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现担任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
曾任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经理;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红星美凯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首席财务官、执行总裁;上海百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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