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永和股份:关于调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及相关文件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
证券代码:605020证券简称:永和股份公告编号:2026-086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及相关
文件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项业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2026年9月1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就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方案及相关文件的相应内容进行了修订。根据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本次方案调整及相关文件的修订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为确保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顺利进行,保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相关文件涉及的主要修订情况说明如下:
一、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调整的具体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为保证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顺利进行,经审慎考虑,公司拟对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进行调整,主要调整内容如下:
1.发行规模
调整前内容为: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和投资计划,本次拟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20,000.00万元(含本数),具体募集资金数额由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
范围内确定。”调整后内容为: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和投资计划,本次拟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5,000.00万元(含本数),具体募集资金数额由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2.募集资金数额及用途
调整前内容为: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20,000.00万元(含本数),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 序号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 项目投资总额① | 前次募集资金拟投入额② | 四代制冷剂及氯乙烯相关投资③ | 财务性投资扣减金额④ | 本次募集资金可投资金额⑤=①-②-③-④ | 本次募集资金拟投入额 |
| 1 | 包头永和新材料有限公司新能源材料产业园项目 | 605,837.37 | 123,600.00 | 16,324.00 | 13,838.80 | 452,074.57 | 154,000.00 |
| 2 | 补充流动资金 | 66,000.00 | - | - | - | 66,000.00 | 66,000.00 |
| 合计 | 671,837.37 | 123,600.00 | 16,324.00 | 13,838.80 | 518,074.57 | 220,000.00 | |
注1:上述财务性投资扣减金额包含: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次发行前公司用于证券投资的总金额,合计2,000.00万美元,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2026年3月末汇率计算折合人民币约为13,838.80万元。注2:包头永和新材料有限公司新能源材料产业园项目总投资剔除前次募集资金拟投入额、四代制冷剂及氯乙烯相关投资以及上述财务性投资扣减金额后为452,074.57万元,仍大于本次募集资金拟投入额。
项目投资总额高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在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予以置换。
其中,包头永和新材料有限公司新能源材料产业园项目总投资605,837.37万元,公司于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时以募集资金净额123,600.00万元用于上述项目建设。由于前次募集资金远低于上述项目预计投资总额,为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提升公司整体竞争力,公司本次拟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使用本次拟募集
资金154,000.00万元用于该项目投资建设。在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可根据项目的进度、资金需求等实际情况,对相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金额进行适当调整。”调整后内容为: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5,000.00万元(含本数),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 序号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 项目投资总额 | 本次募集资金拟投资金额 |
| 1 | 包头永和新材料有限公司新能源材料产业园项目 | 605,837.37 | 143,500.00 |
| 2 | 补充流动资金 | 61,500.00 | 61,500.00 |
| 合计 | 667,337.37 | 205,000.00 | |
注:上表中,本次募集拟投入金额系募集资金总额,包含发行费用
项目投资总额高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在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予以置换。
其中,包头永和新材料有限公司新能源材料产业园项目总投资605,837.37万元,公司于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时以募集资金净额123,600.00万元用于上述项目建设。由于前次募集资金远低于上述项目预计投资总额,为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提升公司整体竞争力,公司本次拟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使用本次拟募集资金143,500.00万元用于该项目投资建设。考虑本项目建设周期,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不用于包头永和新材料有限公司新能源材料产业园项目中的第四代制冷剂相关投资(包括HCC-240a装置、HFO-1234yf装置以及HCFO-1233zd联产HFO-1234ze装置)以及氯乙烯装置的相关投资。
在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可根据项目的进度、资金需求等实际情况,对相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本次修订的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
二、《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的主要修订内容
| 章节 | 章节内容 | 主要修订内容 |
| 发行人声明 | 更新本次发行审批程序 | |
| 释义 | 更新报告期 | |
| 二、本次发行概况 | (二)发行规模 | 调整本次募集资金金额 |
| (十七)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 更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及募集资金总额 | |
| (十九)评级事项 | 更新评级事项 | |
| 三、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一)最近三年及一期的财务报表 | 更新2023年至2026年1-6月财务报表 |
| (二)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变化情况 | 更新截至2026年6月末合并报表范围及2026年1-6月合并报表范围变化情况 | |
| (三)最近三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 更新2023年至2026年1-6月财务指标 | |
| (四)公司财务状况简要分析 | 更新2023年至2026年1-6月财务状况分析 | |
| 四、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用途 | 更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及募集资金总额 | |
三、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修订情况
| 章节 | 修订情况 |
| 一、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 更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及募集资金总额 |
| 二、本次发行的背景与目的 | 更新2026年6月末财务指标 |
|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 更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拟补充流动资金金额 |
|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 | 更新公司产能布局及技术实力情况 |
四、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论证分析报告的修订情况
| 章节 | 章节内容 | 修订情况 |
| 第一节本次发行的背景和目的 | 二、本次发行的目的 | 更新2026年6月末财务指标 |
| 第四节本次发行定价的原则、依据、方法和程序的合理性 | 三、本次发行定价方法和程序的合理性 | 更新本次发行尚待履行的审批程序 |
| 第五节本次发行方式的可行性 | 二、本次发行符合《注册管理办法》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的一般规定 | 更新调整后的募集资金总额;更新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净资产表述 |
| 章节 | 章节内容 | 修订情况 |
| 三、本次发行符合《注册管理办法》关于可转债发行承销的特别规定 | 更新评级事项 | |
| 四、本次发行符合《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的相关规定 | 更新调整后的募集资金总额和拟补充流动资金金额;更新发行后公司预计累计债券余额 | |
| 六、公司在预案董事会召开前20个交易日内的任一日不存在破发、破净的情形;最近两个会计年度不存在连续亏损的情形;不存在财务性投资比例较高的情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符合规定并已基本使用完毕;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用于现有主业,不存在跨界投资、多元化投资情形 | 更新公司截至报告期末财务投资情况;更新公司最新出具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及会计师出具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 | |
| 第六节本次发行方案的公平性、合理性 | - | 更新本次发行审批程序 |
五、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修订情况
| 章节 | 章节内容 | 修订情况 |
| 一、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 主要假设;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 更新调整后的募集资金总额;根据公司新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召开日的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之中的较高者为基准计算转股价格;根据公司2026年半年度财务指标调整财务指标测算 |
| 三、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 (一)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 更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及募集资金总额 |
| (二)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 | 更新公司产能布局及技术实力情况 | |
|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及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 - | 更新公司产能布局及技术实力情况 |
除以上调整外,其他事项无重大变化。修订后的相关文件已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尚需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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