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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宏基:2026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导读:潮宏基:2026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002345证券简称:潮宏基公告编号:

2026-032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26年09月14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体分配方案如下: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888,512,70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股派发现金红利

2.00元(含税),向全体股东合计派发现金177,702,541.4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内容与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实施时间距离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6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888,512,70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股派

2.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

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股派

1.8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个月(含

个月)以内,每

股补缴税款

0.40元;持股

个月以上至

年(含

年)的,每

股补缴税款

0.20元;持股超过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

2026年

日,除权除息日为:

2026年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6年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6年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股东账号股东名称
108*****546汕头市潮鸿基投资有限公司
208*****146东冠集团有限公司
301*****945廖创宾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年09月15日至登记日:2026年09月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咨询地址:广东省汕头市濠江区南滨路

号潮宏基广场办公楼公司董秘办咨询联系人:林育昊、江佳娜咨询电话:0754-88781767传真电话:

0754-88781755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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