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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恒电气: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首次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导读:中恒电气: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首次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首次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首次 持有人会议于2026年9月16日以现场会议加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 事会秘书方能杰先生召集和主持,应出席持有人36人,实际出席持有人36人,代 表员工持股计划份额39,317,876份,占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总份额的100%。会 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第三期员工 持股计划》、《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 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有关 规定,设立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该机构对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 会议负责,为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监督管理机构。管理委员会由3名委员组成, 设管理委员会主任1人。管理委员会委员的任期为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表决结果:同意39,317,876份,占出席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100%; 反对0份,占出席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0%;弃权0份,占出席会议的持有 人所持份额总数的0%。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经本次持有人会议投票表决,选举张洁女士、吴兴权先生、张耀月女士为公 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任期与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一致。

上述管理委员会成员未在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单位担任职务,不是 持有公司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且与前述主体不存在关 联关系。

表决结果:同意39,317,876份,占出席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100%; 反对0份,占出席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0%;弃权0份,占出席会议的持有 人所持份额总数的0%。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张洁女士 为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主任委员。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办理本次 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经本次持有人会议投票表决,同意授权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办理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具体授权事项如下:

1、负责召集持有人会议;

2、为员工持股计划开立证券账户、资金账户及其他相关账户;

3、代表全体持有人对员工持股计划进行日常管理;

4、代表全体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股东会的出席、提案、 表决等的安排,以及参加公司现金分红、债券兑息、送股、转增股份、配股和配 售债券等的安排;

5、管理员工持股计划利益分配;

6、按照员工持股计划规定决定持有人的资格取消事项,以及被取消资格的 持有人所持份额的处理事项,包括增加持有人、持有人份额变动等;

7、决策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的回收、承接以及对应收益的兑现安排;

8、办理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继承登记;

9、决策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除上述事项外的特殊事项;

10、代表全体持有人签署相关文件;

11、持有人会议授权的其他职责。

本授权有效期自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首次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至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完毕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39,317,876份,占出席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100%; 反对0份,占出席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0%;弃权0份,占出席会议的持有 人所持份额总数的0%。

特此公告。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9 月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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