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安克创新: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866
| 证券代码:300866 | 证券简称:安克创新 | 公告编号:2026-077 |
| 债券代码:123257 | 债券简称:安克转债 |
安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归属日:2026年9月18日
、本次归属股票数量:
1,377,735股
3、本次归属股票人数:529人
4、本次归属的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124.50元/股(调整后)
、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按照相关规定限售外,无其他限售安排,股票上市后即可流通,上市流通日为2026年9月18日。
安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近日办理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股份的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情况概述
(一)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情况简述
2025年8月19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公司同意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608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4,196,981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主要内容如下:
、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2、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126.90元/股;
、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对象:授予涉及的激励对象共计
人,具体如下:
序号
|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万股) | 占本激励计划授出权益数量的比例 | 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 |
| 1 | 祝芳浩 | 董事 | 96.84 | 18.46% | 0.182% |
| 2 | 杨帆 | 财务负责人 | 2.16 | 0.41% | 0.004% |
| 3 | 齐文(中国香港) | 核心技术及业务人员 | 1.23 | 0.23% | 0.002% |
| 4 | YOONHYUNGWOO(韩国) | 核心技术及业务人员 | 0.94 | 0.18% | 0.002% |
| 5 | 杨沛霖(中国香港) | 核心技术及业务人员 | 0.91 | 0.17% | 0.002% |
| 6 | 李兆轩(中国香港) | 核心技术及业务人员 | 0.57 | 0.11% | 0.001% |
| 7 | 彭柏崴(中国台湾) | 核心技术及业务人员 | 0.41 | 0.08% | 0.001% |
| 8 | 潘禹涵(中国台湾) | 核心技术及业务人员 | 0.36 | 0.07% | 0.001% |
| 小计 | 103.42 | 19.71% | 0.195% | ||
| 其他核心技术及业务人员(600人) | 316.28 | 60.29% | 0.595% | ||
| 首次授予合计(608人) | 419.70 | 80.00% | 0.790% | ||
注:
(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公司全部有效期内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会审议时公司股本总额的20%。
(2)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有效期、归属安排和禁售期
(
)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个月。
(2)归属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且在激励对象满足
相应归属条件后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的交易日,但下列期间内不得归属:
①上市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
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15日起算,至公告前1日;
②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5日内;③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④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 归属安排 | 归属期间 | 归属比例 |
|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 |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1/2 |
|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 |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1/2 |
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而增加的权益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且归属前不得转让、质押、抵押、担保或偿还债务等。届时,若相应部分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权益亦不得归属。
归属期内,满足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可由公司办理归属事宜;未满足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或激励对象未申请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不得递延。
(
)禁售安排
禁售安排是指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归属之后,对激励对象相应持有的公司股票进行转让限制的制度。除了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安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明确规定之外,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归属之后,不另设置禁售期。
5、限制性股票归属的业绩考核要求
(
)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对应的考核年度为2025年
-2026年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归属条件之一,各年度对应归属批次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归属期
| 归属期 | 对应考核年度 | 业绩考核目标 |
| 第一个归属期(50%) | 2025年度 | 以2024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5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0%;或以2024年扣非归母净利润为基数,2025年扣非归母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0% |
| 第二个归属期(50%) | 2026年度 | 以2024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6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20%;或以2024年扣非归母净利润为基数,2026年扣非归母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20% |
注:上述“营业收入”以经审计的上市公司营业收入为准;“扣非归母净利润”以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准,并需剔除公司本激励计划及其他股权激励计划实施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所影响的数值。归属期内,公司根据上述业绩考核要求,在满足公司业绩考核目标的情况下,公司层面的归属比例为100%,公司为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股票归属登记事宜。若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指标,公司层面的归属比例为0,激励对象当期未能归属部分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期归属,并作废失效。
(2)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考核按照《安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分年进行,根据个人的绩效评价结果确定当年度的归属比例,个人当年实际归属额度=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个人层面归属比例,绩效评价中的特殊情况由董事会裁定。
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情况划分为S、A+、A、B、C五个档次,激励对象在一年的绩效考核中,如果连续两次结果为B或者任意一次结果为C,则为不合格,其他情形为合格。考核评价表适用于所有激励对象,届时根据下表确定激励对象归属的比例:
| 个人层面上一年度考核结果 | 合格 | 不合格 |
|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 100% | 0% |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公司/公司股票因经济形势、市场行情等因素发生变化,继续执行激励计划难以达到激励目的的,经公司董事会及/或股东会审议确认,可决定对本激励计划的尚未归属的某一批次/多个批次的限制性
股票取消归属或终止本激励计划。
(二)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5年7月3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2025年8月4日至2025年8月13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进行了内部公示。在公示期间,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对首次拟激励对象的异议。2025年
月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公告编号:2025-086)。
、2025年
月
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2025年8月19日披露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
2025-089)。
、2025年
月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中部分激励对象的姓名、国籍信息与其有效证件记载不一致,对相关激励对象的姓名、国籍信息进行更正,并同意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4,196,981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025年
月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2024年及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部分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
议案,同意公司将2025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126.90元/股调整为
126.20元/股,并同意以2025年
月
日为授予日,向符合预留授予条件的2名激励对象授予50,893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相关事宜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6、2026年6月1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2024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同意公司将2025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
126.20元/股调整为
124.50元/股、2025年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授予价格由124.00元/股调整为122.30元/股,同意公司2025年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相关事宜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存在的差异
、2025年
月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中部分激励对象的姓名、国籍信息与其有效证件记载不一致,对相关激励对象的姓名、国籍信息进行更正。
2、2025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2024年及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等议案。由于公司于2025年9月实施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以公司权益分派前总股本536,157,60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7.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375,310,323.5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将2025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126.90元/股调整为126.20元/股。
、2026年
月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2024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由于公司于2026年5月实施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以公司权益分派前总股本536,276,36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股派发现金红利
17.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911,669,812.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将2025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授予价格由
126.20元/股调整为
124.50元/股,2025年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授予价格由124.00元/股调整为
122.30元/股。
由于65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合计已授予尚未归属的
46.6283万股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可归属的激励对象人数由
人调整为
人,实际可归属限制性股票
186.5480万股。在本次资金缴纳、股份登记过程中,因部分激励对象离职不满足归属条件,以及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全部放弃或部分放弃本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上述情形共涉及
名激励对象,对应限制性股票共计
48.7745万股,该部分限制性股票由公司作废失效。综上,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实际归属的激励对象人数为529人,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37.7735万股。
、根据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预留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在本激励计划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确定,超过12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的,预留权益失效。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预留的998,352股尚未授出的限制性股票自本激励计划经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后,超过
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预留权益失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权益失效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6-079)。除上述内容外,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相关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二、关于激励对象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一)董事会就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2026年6月1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公司可为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归属。
(二)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说明根据《2025年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为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公司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25年8月19日,因此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为2026年
月
日至2027年
月
日。根据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现将归属条件成就情况说明如下:
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归属条件
| 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归属条件 | 归属条件成就的情况说明 |
|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 公司未发生左述任一情形,满足归属条件。 |
|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 激励对象未发生左述任一情形,满足归属条件。 |
(三)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对应的考核年度为2025年-2026年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归属条件之一,各年度对应归属批次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 注:上述“营业收入”以经审计的上市公司营业收入为准;“扣非归母净利润”以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准,并需剔除公司本激励计划及其他股权激励计划实施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所影响的数值。归属期内,公司根据上述业绩考核要求,在满足公司业绩考核目标的情况下,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为100%,公司为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股票归属登记事宜。若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指标,公司层面的归属比例为0,激励对象当期未能归属部分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期归属,并作废失效。 | 经审计,公司以2024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5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为23.49%;以2024年扣非归母净利润为基数,2025年扣非归母净利润增长率为15.44%,满足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业绩考核目标要求。 | ||||||||
|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所有激励对象必须在公司授予限制性股票时和本激励计划规定的考核期内与公司或其子公司存在聘用关系、劳动关系或劳务关系。 |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且目前在职的激励对象543名,不存在连续两次结果为B或者任意一次结果为C的情形,共计543名激励对象绩效考核结果合格,满足第一个归属期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100%的条件。 | ||||||||
(三)对部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处理由于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合计已授予尚未归属的
46.6283万股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在本次资金缴纳、股份登记过程中,因部分激励对象离职不满足归属条件,以及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全部放弃或部分放弃本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上述情形共涉及
名激励对象,对应限制性股票共计
48.7745万股,该部分限制性股票由公司作废失效。因此,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实际归属的激励对象人数为
人,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37.7735万股。
三、本次归属的具体情况
、归属日:
2026年
月
日
2、归属数量:1,377,735股
3、归属人数:529人
、股票来源:向激励对象发行新增
5、激励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
单位:万股
序号
|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已获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 本次归属数量 | 归属数量占已获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的百分比(%) |
| 1 | 祝芳浩 | 董事 | 96.8421 | 48.4211 | 50.00% |
| 2 | 杨帆 | 财务负责人 | 2.1581 | 0.6782 | 31.43% |
| 3 | YOONHYUNGWOO(韩国) | 核心技术及业务人员 | 0.9353 | 0.1177 | 12.58% |
| 4 | 杨沛霖(中国香港) | 核心技术及业务人员 | 0.9144 | 0.4572 | 50.00% |
| 5 | 李兆轩(中国香港) | 核心技术及业务人员 | 0.5749 | 0.0971 | 16.89% |
| 6 | 彭柏崴(中国台湾) | 核心技术及业务人员 | 0.4067 | 0.2034 | 50.01% |
| 7 | 潘禹涵(中国台湾) | 核心技术及业务人员 | 0.3586 | 0.0572 | 15.95% |
| 其他核心技术及业务人员(522人) | 258.5371 | 87.7416 | 33.94% | ||
| 首次授予合计(529人) | 360.7272 | 137.7735 | 38.19% | ||
注:在本次资金缴纳、股份登记过程中,因部分激励对象离职不满足归属条件,以及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全部放弃或部分放弃本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上述情形共涉及199名激励对象,对应限制性股票共计
48.7745万股,该部分限制性股票由公司作废失效。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本次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日:
2026年
月
日(星期五)。
2、本次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数量:137.7735万股(调整后)。
3、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按照相关规定限售外,无其他限售安排,股票上市后即可流通。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归属股票的限售和转让限制:
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限售规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如前述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发生变化的,则这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改后的相关规定。
五、验资及股份登记情况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6年9月10日出具了“毕马威华振验字第2600589号”验资报告,审验了公司截至2026年
月
日新增
注册资本及股本情况。经审验,截至2026年8月28日,公司从激励对象收到本次申购资金合计人民币171,528,007.50元,其中:计入股本人民币1,377,735.00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人民币170,150,272.50元。本次归属股份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登记。
六、本次归属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本次归属后的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七、本次归属后新增股份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归属对公司股权结构的影响
单位:股
变动前
| 变动前 | 本次变动 | 变动后 | |
| 股份数量 | 588,054,402 | 1,377,735 | 589,432,137 |
注:上表中本次变动前股份数量系截至2026年9月10日情况,鉴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安克转债”处于转股期,本次归属后的股份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
、本次归属限制性股票1,377,735股,归属完成后公司A股+H股总股本将由588,054,402股增加至589,432,137股,其中A股股本由537,978,302股增至539,356,037股,H股股本保持不变。本次归属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依然符合上市条件、公司控制权未发生变化。
3、根据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公司2026年1-6月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70,203.72万元,基本每股收益为3.1743元/股。本次办理股份归属登记完成后,以归属后总股本589,432,137股为基数计算,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不变的情况下,公司2026年1-6月基本每股收益将相应摊薄。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八、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完成后可转换公司债券价格调整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完成后,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按照《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
发行的有关规定进行调整,“安克转债”转股价格将由106.72元/股调整为106.76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78)。
九、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认为:
(1)本次归属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
(2)2025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于2026年8月19日进入第一个归属期,且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符合《管理办法》《2025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十、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4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调整、当期归属名单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核查意见;
、《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授予价格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资报告;
6、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安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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