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纵横通信:关于出售部分已回购股份结果暨出售股份比例达1%的公告
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出售部分已回购股份结果暨出售股份
比例达1%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
月
日至2024年4月30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6,926,800股,占公司最新总股本的
3.00%。前述回购股份在公司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个月后采用集中竞价的方式出售,并应在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3年内完成出售。
?出售比例达到总股本1%及出售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2026年2月14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出售部分已回购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6-005)。公司计划自前述公告披露之日起
个交易日后的
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不超过4,500,000股回购股份(占公司最新总股本的
1.95%),所得资金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公司于2026年
月
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出售已回购股份,截至2026年9月16日,公司累计出售已回购股份数量为2,396,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4%,出售均价为12.16元/股,出售所得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9,140,932元(未扣除交易费用、税金)。本次出售计划披露的出售时间区间已届满。
一、出售主体出售前基本情况
| 股东名称 | 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
| 股东身份 | 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是√否直接持股5%以上股东□是√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其他: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
| 持股数量 | 6,926,800股 |
| 持股比例 | 3.00% |
|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 集中竞价交易取得:6,926,800股 |
二、出售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因以下事项披露出售计划实施结果:
其他情形: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出售已回购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1%的,应当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3个交易日内予以披露;披露的出售时间区间届满。
| 股东名称 | 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
| 出售计划首次披露日期 | 2026年2月14日 |
| 出售数量 | 2,396,600股 |
| 出售期间 | 2026年3月17日~2026年9月16日 |
| 出售方式及对应出售数量 | 集中竞价出售,2,396,600股 |
| 出售价格区间 | 11.02~13.58元/股 |
| 出售总金额 | 29,140,932元(未扣除交易费用、税金) |
| 出售完成情况 | 未完成:2,103,400股 |
| 出售比例 | 1.04% |
| 原计划出售比例 | 不超过:1.95% |
| 当前持股数量 | 4,530,200股 |
| 当前持股比例 | 1.96% |
(二)本次出售是否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本所业务规则的规定√是□否
(三)本次实际出售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出售计划、承诺是否一致√是□否
(四)出售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出售□未实施√已实施
(五)实际出售是否未达到出售计划最低出售数量(比例)□未达到√已达到
本次出售计划未设置最低出售数量或比例。
(六)是否提前终止出售计划□是√否
(七)是否存在违反出售计划或其他承诺的情况□是√否
(八)其他说明
本次出售已回购股份符合公司既定的出售计划,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本次出售已回购股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股权结构发生变动。公司本次出售已回购股份所得的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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