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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合纵:关于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

导读:ST合纵:关于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

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尚未开庭

2.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3.涉案金额:141,311,229.17元

4.对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目前该案件尚未开庭审理,尚无法准确判断该 案件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原告”)与湖南云松新能 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被告”)股权回购纠纷一案(案号(2026)湘0104 民 初25763号,该案相关情况已在公司定期报告中披露),近日公司向长沙市岳麓 区人民法院提交的《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已审核通过,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 下: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一)案件受理的基本情况

1.原告: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被告:湖南云松新能科技有限公司

3.受理机构: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

4.案号:(2026)湘0104 民初25763 号

5.公司本次变更系因《回购承诺函》约定的第二期回购款10,000 万元已 于2025 年12 月30 日到期,在原有主张第一期回购款3,000 万元的基础上,增 加主张全部已到期回购款本金13,000 万元及相应资金成本。变更后的诉讼请求:

(1)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回购款本金人民币13,000.00 万元,及资金 成本11,311,229.17 元(按照年化5.55%的利率,自投资之日起计算至实际支 付之日止,暂计算至2026 年8 月21 日);

(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二)案件基本情况

1.原告与被告及其他相关方于2024 年1 月2 日共同签署了《湖南云松新 能科技有限公司增资协议》(以下简称“《增资协议》”),约定原告向被告增 资人民币18,000 万元,认购被告新增注册资本,从而持有被告42.86%的股权。

2.为保证原告投资的退出,被告于2024 年12 月27 日向原告出具了《回 购承诺函》(以下简称“《承诺函》”)。该《承诺函》第1 条约定,被告承诺 回购原告根据《增资协议》获得的42.86%股权,回购总价为原告初始投资额1.8 亿元+资金成本,其中资金成本为投资额*5.55%*投资期/360,投资期为实际缴 纳前述注册资本金之日起至实际支付回购款项之日止;分期支付注册资本金的, 投资期分别计算;《承诺函》第2 条第(3)款约定,2025 年9 月30 日前,支 付回购款项3000 万元,及截至该笔款项付清之日的资金成本;第(4)款约定, 2025 年12 月30 日前,支付回购款项1 亿元,及截至该笔款项付清之日的资金 成本。

3.截至2025 年12 月31 日,原告已收回回购款5,000 万元,剩余13,000 万元及资金成本尚未收回。

4.现《承诺函》中约定的回购条件已分别于2025 年9 月30 日、2025 年 12 月30 日成就,被告未按照约定向原告支付上述回购款项。经原告多次催告, 被告拒绝履行其付款义务。

二、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已披露诉讼、仲裁外,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不存在其 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的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公告的诉讼案件尚未开庭审理,对公司本期利润或 期后利润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

四、备查文件

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等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9 月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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