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美湖股份: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湖南美湖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 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 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湖 南美湖智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严格遵守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 管理制度》的规定,针对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 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同时对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必 要登记。
公司于2026 年8 月27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 并于2026 年8 月28 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披露媒体披露。根据《管 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六个 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程序及范围
1、核查对象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
2、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本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 结算上海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六个月(即2026 年 2 月28 日至2026 年8 月27 日)买卖本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 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出具了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根据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 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本次激励计划自查期间,共有5 名核查对 象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其余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内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 票的行为。经公司核查后,前述5 名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发生在其知 悉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信息前;核查过程中未发现存在内幕信息泄露、相关人员 向其传递本次激励计划未公开信息的情况。前述人员在自查期间进行股票交易 均系基于其个人对二级市场公开行情而作出的投资判断,不存在利用本次激励 计划相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
三、结论
综上所述,经自查,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建立 了信息披露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本次激励计划的策划、讨论等过程中已 按照上述规定采取了相应保密措施,限定了知悉内幕信息人员的范围,并对接触 到内幕信息的相关人员及时进行了登记。在本次激励计划首次公告前六个月内, 公司未发现核查对象存在利用与激励计划相关的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 或泄露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所有核查对象的行为均符合《管理办法》 的相关规定,均不存在内幕交易的行为。
特此公告。
湖南美湖智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9 月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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