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睿智医药: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进展公告

导读:睿智医药: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进展公告

睿智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协议签署概况

睿智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睿智医药研 究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睿智”)于2024 年8 月与香港理工大学签署 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双方拟探索合作研究的机会,开发用于免疫治疗的新 型治疗药物。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 年8 月12 日披露的《关于子公司与香港 理工大学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33)。

公司于2024 年9 月与UNIVERSITI KEBANGSAAN MALAYSIA(马来西亚 国立大学)、PHARMA MEDICAL SDN BHD.签署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各 方本着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合作共赢的原则,将在药物发现与开发等相关领域 进行合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 年9 月12 日披露的《关于与UNIVERSITI KEBANGSAAN MALAYSIA 及PHARMA MEDICAL SDN BHD.签署<战略合作 框架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42)。

二、协议进展情况

1、关于上海睿智与香港理工大学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进展情况

上海睿智与香港理工大学在《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有效期内,已在双方约定 的合作领域开展了业务合作,相关业务合同为日常经营合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前述框架协议约定的合作期限已届满,双方未达成续期安排,该协议自动终止。 后续上海睿智与香港理工大学将继续通过业务合同推进合作,持续深化双方合作 关系。

2、关于公司与马来西亚国立大学、PHARMA MEDICAL SDN BHD.签署《战 略合作框架协议》的进展情况

《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签署后,公司与合作方积极交流、沟通,推进相关合 作事项。鉴于合作事项涉及场地与人员配置、投入规模、运行机制等多项事项, 需各方统筹协调及充分论证,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各方的合作尚未有具体进展。

现《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约定的合作期限已届满,经各方友好沟通,《战略合作 框架协议》自动终止。公司将持续关注与相关合作方的合作机会,并将按照有关 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审批及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框架协议到期终止后,各方权利义务随之终结,互不承担违约责任,无 需向对方支付任何赔偿或补偿。上述框架协议的解除,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独立性 及正常生产经营,不会影响公司财务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 形。公司将持续关注与上述合作方的合作机会,并根据具体推进情况,严格按照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则的有关规定,及 时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睿智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9 月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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