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泸天化: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计划
的预披露公告
特别提示:分别持有本公司股份129,337,827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8.25%)、48,811,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3.11%)、41,371,314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2.64%)的股东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泸州分行(以下简称:泸州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锦江支行(以下简称:成都锦江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分行(以下简称:宁夏分行)(前述三主体为一致行动人)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2026年10月19日至2027年1月18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15,68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1%)。其中,泸州分行减持9,238,400股(占总股本的
0.59%),成都锦江支行减持3,486,500股(占总股本的0.22%),宁夏分行减持2,955,100股(占总股本的0.19%)。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泸州分行及其一致行动人成都锦江支行、宁夏分行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2026年10月19日至2027年1月18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15,680,000股,减持比例约占公司总股本的1%。其中,泸州分行减持9,238,400股(占总股本的0.59%),成都锦江支行减持3,486,500股(占总股本的0.22%),宁夏分行减持2,955,100股(占总股本的0.19%)。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东情况
| 股东名称 | 股东身份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泸州分行、成都锦江支行及宁夏回族自治区分行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原因:股东经营之需要
(二)减持股份来源:重整期间债转股取得
(三)减持数量及比例:拟减持不超过1,568万股,拟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1%。
(四)减持方式:集中竞价。
(五)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2026年10月19日至2027年1月18日)。
(六)减持价格区间:市场价格
(七)泸州分行及其一致行动人成都锦江支行、宁夏分行未对减持出具过任何承诺。
(八)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部门规章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的相关规定。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减持计划系公司股东根据自身经营发展需要进行的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在减持期间内,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择机决定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减持的时间、数量和价格等存在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不会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三)公司将继续关注本减持计划后续的实施情况,并督促上述股东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规减持,并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泸州分行及其一致行动人成都锦江支行、宁夏回族自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泸州分行 | 股东 | 129,337,827 | 8.25% | 重整期间债转股取得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锦江支行 | 股东 | 48,811,000 | 3.11% | 重整期间债转股取得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分行 | 股东 | 41,371,314 | 2.64% | 重整期间债转股取得 |
治区分行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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