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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厦精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导读:夏厦精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 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8 月24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6 年9 月17 日召开2026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 一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部分未达标、4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 职,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南第1 号―业务办理》《激励计划》等有关规定,以及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授权,公司决定对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部分限制性股票进 行回购注销。其中,对未满足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 件的11,358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对4 名离职激励人员持有的27,300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62,927,500 股变更至62,888,842 股,注册资本由62,927,500 元变更至62,888,842 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 年8 月26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0)。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由于本次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有权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 起30 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 日内,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 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

利的,不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 定继续履行,同时本次股份注销也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邮寄或电子邮件方式进行申报,具体申报方式如下:

1、申报地点: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骆驼街道荣吉路389 号

2、申报时间:2026 年9 月18 日起45 天内(工作日8:30-11:30,14:00-17:00)

3、联系方式:

联系人:公司证券事务部

邮政编码:315202

联系电话:0574-86570107

联系传真:0574-86593777

联系邮箱:xiashajingmi@chinaxiasha.com

4、申报所需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相 关履约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1)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 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 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2)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文 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5、其它说明: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2)以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相应系统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 “申报债权”字样。

认。

此外,采取邮寄或者电子邮件方式进行债权申报的债权人请致电公司进行确

特此公告。

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9 月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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