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主页 > 洞察 >   正文

R普利1: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普利退债”持有人申报收购意愿的第十九次提示性公告

导读:R普利1: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普利退债”持有人申报收购意愿的第十九次提示性公告

主办券商:国泰海通

转债代码:404005

转债简称:普利退债

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普利退债”持有人申报收购意愿的第十九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特别提示:

1. 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拟以现金方 式收购债券持有人所持有的部分或全部“普利退债” (以下简称“本次收购”)。 公司已于2026 年8 月21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向“普利退债”持有人收购部分债券的议案》。本次收购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 网站(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向“普利退债”持有人收购部分债 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2)(以下简称“《收购债券公告》”)。

2. 本次收购意愿申报采用线下登记的方式进行,拟同意参与本次收购的债券持 有人,可在2026 年8 月25 日8:30 至2026 年9 月21 日15:00 期间,通过向 发行人提供《收购债券公告》所载的申报相关资料的方式申报同意参与本次 收购。

3. 本次收购公司将通过多种渠道积极筹措资金。但本次收购后公司非受限货币 资金将会减少,可能进一步影响公司的偿债能力,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4. 本次收购需要取得相关债券持有人同意,如果债券持有人未明确表示同意, 则该债券持有人所持有的“普利退债”不被收购,请债券持有人特别关注。

5. 在意愿申报期间内,债券持有人作出一次或多次申报意愿的,如其中包含“同 意参与本次收购”的意愿,即视为债券持有人同意公司按照本公告项下收购

方案规定的各项条件和数量收购债券持有人持有的部分或全部“普利退债” 债券,请债券持有人特别关注。

6. 本次收购的“普利退债”须符合本次《收购债券公告》中收购方案所确定的 各项条件,否则该“普利退债”持有人所持有的“普利退债”不被收购或不 被全部收购,请债券持有人特别关注。

7. 公司目前非受限货币资金余额无法覆盖“普利退债”剩余票面总金额。如“普 利退债”触发需要兑付的情形,公司存在因流动资金不足无法兑付而引起的 债务违约的风险。

一、关于线下意愿申报安排

(一)线下意愿申报时间

2026 年8 月25 日8:30 至2026 年9 月21 日15:00

(二)线下申报的实施程序

“普利退债”持有人应在线下意愿申报期间通过向发行人提供《收购债券公 告》所载的申报相关资料的方式申报同意参与本次收购。债券持有人作出一次或 多次申报意愿的,如其中包含“同意参与本次收购”的意愿,即视为债券持有人 同意发行人按照《债券收购公告》所述的收购方案规定的各项条件和数量收购债 券持有人持有的部分或全部“普利退债”债券。由于债券持有人自身原因未在线 下意愿申报时间内提供申报资料或所提供的申报资料不符合要求的,其所持有的 “普利退债”将无法被收购。

本次线下申报发行人仅接受电子邮件或邮寄等方式登记,“普利退债”持有 人2026 年9 月21 日15:00 前可通过向指定邮箱(securities@hnpoly.com)发送 本公告所载申报资料,或向发行人提供的联系地址邮寄申报资料(送达时间需在 2026 年9 月21 日15:00 前),逾期未至的,视为不参与本次线下申报。

通过电子邮件方式进行线下申报的“普利退债”持有人,仍需将申报资料原 件邮寄至发行人处,但送达时间应为2026 年9 月23 日24:00 前。债券持有人需 自行承担线下申报相关费用。

(三)线下申报需提交的资料

“普利退债”持有人进行线下申报的,需提供以下资料:

1.债券持有人为法人的,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收购 意愿申报表(参见附件1)。

2.债券持有人为非法人单位的,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收购意 愿申报表(参见附件1)。

3.债券持有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收购意愿申报表(参见 附件1)。

二、相关机构及联系方式

(一)发行人

名称: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公司证券部

电话:0898-66661090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桂林洋经济开发区兴洋大道2 号

电子邮箱:securities@hnpoly.com

(二)受托管理人

名称: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电话:0571-89385125

三、风险提示及重要说明

1.在完成本次收购后,公司再实施以面值100 元为基准的全额现金收购安排 或任何类似的现金兑付方案具有不确定性,“普利退债”持有人未参与本次收购 的,将加剧其未被收购债券到期无法全部还本付息的风险。

2.本次收购公司将自筹资金,可能导致公司的偿债能力受到影响,影响公司 现有其他债务的展期及再融资能力,加剧公司资金紧张局面。

3.目前公司正在积极筹措偿债资金,但因公司偿债资金筹措具有不确定性, 仍存在无法承担未收购债券到期全部还本付息义务的重大风险。

4.本次收购不构成《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普利退债”赎回或回售行为。

5.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普利退债”尚未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 责任公司代为管理的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板块挂牌转让,存在无法通过二级市场 交易变现的风险。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官方网站(www.neeq.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 风险。

特此公告。

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9 月17 日

附件1:“普利退债”持有人收购意愿申报表

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普利退债”收购意愿申报表

本人/本单位(债券持有人)确认参与《关于向“普利退债”持有人收购部 分债券的公告》中提及的收购意愿申报:

1. 债券持有人姓名/名称:

2. 债券持有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3. 持有“普利退债”的证券账户号码:

4. 持有债券张数(面值人民币100 元为一张):

5. 本人/本单位已经知悉本次收购方案,本人/本单位意愿如下:

编码 1 关于向“普利退债”持有人收购部分债券的议案 事项 同意 反对 弃权

注:1、请在“事项”栏目对应的“同意”“反对”或“弃权”空格内打“√”; 2、未填、填错、字迹无法辨认的申报表或未投的申报表均视为无效; 3、证券账户号码填写截止2025 年5 月22 日持有“普利退债”的深市证券 账户号码; 6. 联系电话: 7. 电子邮箱: 债券持有人(自然人签字/机构单位盖章):

年 月

重要提示:

1.填写本表“3.持有‘普利退债’的证券账户号码”时,应填写持有“普利转债” 并拟被收购该债券的所有证券账户号码。

2.已填妥并签署的“收购意愿申报表”及申报要求的其他资料,应于2026 年9 月 21 日15:00 前,以电子邮件或邮寄等方式送达发行人。逾期未送达的,视为不参与本次 收购。

3.本次线下申报相关资料原件仍需邮寄至公司,邮寄地址及联系人见本公告正文, 债券持有人需自行承担线下申报相关费用。


声明: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本文基于第三方数据库发布,不代表本网观点,任何在本文出现的信息均只作为参考,不构成个人投资建议。如有出入请以实际公告为准。

热点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