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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鹏饮料:关于2026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

导读:东鹏饮料:关于2026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的公 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调整前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不超过188.85 元/股

●调整后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不超过185.88 元/股

日)

●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生效日期:2026 年9 月24 日(权益分派除权除息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4 月1 日召 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2026 年4 月29 日召开的2025 年年度股东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A 股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 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部分A 股股份,回购金额不低于 人民币10 亿元(含本数),不超过人民币20 亿元(不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 过人民币248 元/股,回购股份将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用于员工持股计 划或股权激励,回购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 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 年4 月2 日、2026 年5 月7 日及2026 年5 月1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A 股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9)《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A 股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49)和《关于2025 年年度权益 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2)。

二、本次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原因

2026 年8 月31 日,公司召开了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2026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以2026 年半年度实施权益分派股 权登记日登记的A 股与H 股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股数)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30.0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2,181,230,277.00 元(含税)。其中A 股参与分配股数为668,894,349 股,派发A

股现金红利人民币2,006,683,047.00 元(含税),派发H 股现金红利人民币 174,547,230.00 元(含税),不送红股。

2026 年9 月18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半年度A 股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 编号:2026-084),本次权益分派实施的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9 月23 日,除权 除息日为2026 年9 月24 日。

鉴于公司2026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即将实施,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 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 规及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A 股股份的回购报告书》的规定,如公 司在回购期限内实施了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等除权除息事项, 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对回购股份的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三、本次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调整

根据《回购报告书》,本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 188.85 元/股调整为不超过185.88 元/股。具体的价格调整公式如下:

[div 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 (调整前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 每股现金红利)]

根据公司2026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本次权益分派进行现金红利分配, 每股现金红利为3 元。由于公司本次进行差异化分红,上述公式中现金红利、流 通股份变动比例指根据总股本摊薄调整后计算的每股现金红利、每股流通股份变 动比例,计算公式如下:

[(1)每股现金红利 = (参与分配的 A 股股本总数 times 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 div]

[A 股总股本 =(668,894,349 股 × 3 元) ÷ 676,016,900 股 approx 2.97 元/股。]

②本次仅进行现金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及送红股,因此公司流 通股不会发生变化。

股。

[综上, 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188.85-2.97) div(1+0) approx 185.88 元/]

根据《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A 股股份的回购报告书》,本次回购资 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 亿元(含本数),不超过人民币20 亿元(不含本数), 在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至185.88 元/股的情况下,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下限人民 币10 亿元测算,回购股份数量约为5,379,81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 0.73% ;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20 亿元测算,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10,759,63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1.47%。具体的回购数量及占公司总股 本比例以回购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公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

四、其他事项说明

除以上调整外,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公司后续将根据市 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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