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帝尔激光: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9 月17 日以现场及通讯表决形式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召开本次会议的通 知于2026 年9 月17 日以电话、微信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经全体董事同意豁免 会议通知时间要求。
会议由董事长李志刚先生召集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 名,实际出席7 名, 其中董事李志刚、彭新波、王永海、齐绍洲、陈剑锋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 公司董事会秘书乔端及相关高级管理人员刘志波、刘常波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 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武汉帝尔激光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所作决议合法 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本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 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遵循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原则,制定2026 年员工持 股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有利 于完善公司、股东与员工之间的利益共享机制,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增强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提高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
公司已就本议案充分征求员工意见,并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2026 年第2 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6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1 票。关联董事朱凡先生 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需经出席股东会的 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规范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与管理,明确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机制、持 有人权益及相关事项,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 《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公司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以 保障本员工持股计划依法合规、有序实施,维护公司及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 年第2 次会议审议通
表决结果:同意6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1 票。关联董事朱凡先生 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需经出席股东会的 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 的议案》
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授权期限至本员工持 股计划实施完毕,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办理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设立、变更和终止;
(2)授权董事会就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向政府、机构、组织、个人办理审 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政府、机构、
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做出与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必须的、恰当的 所有行为;
(3)授权董事会办理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所涉其他事项,相关规定明确需 由股东会行使权利的事项除外。
表决结果:同意6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1 票。关联董事朱凡先生 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需经出席股东会的 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及募集资金使用的 前提下,公司(含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4 亿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额度有效期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 个月,在前述额 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本次额度生效后将覆盖前次授权额度。 同时授权经营管理层进行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 实施和管理,该授权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 个月内有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的有关规定,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保荐 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和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5、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同意在不影响日常经营资金使用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 公司(含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6 亿元(含本数)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 理财。上述额度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 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本次额度生效后将覆盖前次授权额度。同 时授权经营管理层进行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 施和管理,该授权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 个月内有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该事项在董事会 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和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6、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议公司于2026 年10 月8 日(星期四)下午14:30 在武汉 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九龙湖街88 号公司一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的方式召开202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 《关于召开202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 年第2 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9 月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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